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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it0220 (滿天星)》之銘言: : 今天發現魚男在facebook上加入五月份剛分手的前女友... : 這是他走出來的證明嗎? : 之前不小心進到他前女友的無名 : 雖然大部分他們出遊的相片已封鎖 : 但魚男的相片還是在她無名裏 : 魚男則是沒更換無名的桌面(還是兩人的合照) : 看完的當天 : 心情超難過的 : 相愛的兩個人 : 為何要分手? 這是私事。 攸關每個人的價值觀、處理方式、態度及當時狀況。 也沒有什麼好證明及揣測的。 妳想知道真正答案的話,可以直接問他。 要不要回答妳,那就看他。 :) : 既然分手了 : 為何不放對方及自己自由呢?! 這話其實很奇妙,何謂你這兒提的「自由」? 難不成這是由是要順應別人的看法及作法, 避免可能的接觸,才是「自由」? 抱持著不刻意造成別人的困擾及也沒有危害到別人權利下, 隨性想做什麼,不做什麼,這聽起來不是比較「自由」嗎? 如果是不愛了,不在意對方了, 怎麼能花跟需要心思優先去為對方考量? : 想請教各位魚男會在部落格裏 : 加入剛分手不久前女友為好友嗎? "剛"這個字很妙。 想通、想開都需要時間, 但時間的長短不一定能讓別人知道他想通沒有、想開沒有。 想開、頓悟、靈光一閃,只要一瞬間的突破, 有些人好幾年都走不出,有些人甚至超過一輩子。 分手可能有些原因,造成關係無法繼續發展, 隨著時間不同,很多都會改變,包括人、條件、狀況, 那些瓶頸、障礙有可能會突破,也可能一輩子都不可能會有所改變。 若能認清了,也就不會有什麼多餘的遐想。 妳的反應行為顯現出妳在意,可能是吃醋表現, 認為前女友的存在可能會威脅到你們關係的發展, 這樣的反應合不合理,要看實際狀況來評定。 妳如果覺得不舒服,妳可以跟他表達看看,有沒有這樣的資格跟影響力呢? -- ◢ ▄█▄ ◢██◣ ▊▂█ ◤ ◥ ◣ ▊▂█ █◣ ◢█ ▊◥◣ ██ ^ ◢◤◥ ▊◢◥◣ ████ ◥◤ ◥ █◤ ◥ ΛELBAC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38.191 ※ 編輯: PowerCable 來自: 220.133.38.191 (09/04 18:25)
whit0220:我沒資格也沒影響力 想知道他走出來沒 但怕他不願講... 09/04 22:04
PowerCable:有些事情做做看才知道. :) 你不表達誰會知道呢? 09/04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