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mallan:高雄板部分,請注意認定人一樣是板主不是板友 05/27 00:19
→ samallan:如果板主三人有兩人同意,另一人連絡不上視為棄權 05/27 00:19
→ samallan:結果相當於板主判決,那麼,板主執行判決算是鬧板? 05/27 00:20
→ samallan:最後那一個月水桶,是我"卸任後"才被處分 05/27 00:21
為什麼卸任後再處份 這件事 你該問他們不是問我 我又不是高雄版版主 XD
我會這樣說 是因為 你文章上打 "本人" 而不是"版主們"
既然你說是本人 那就是你自己的意思了不是嗎?
還是你的"本人"解釋跟我認知的有所不同??
→ samallan:公告開放噓文,下方附加活動,確實有鼓動的疑慮 05/27 00:23
→ samallan:這點我並不否認,但是,違規? 05/27 00:24
我只是照你文章上打的 跟高雄版版規 做出相對的推論
違不違規 也是當時版主群的認定 他們認定有違規 才會發水桶公告不是嗎?!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26)
→ samallan:因為是以我的名義發表判決,況且這裡也不需要扯進其他人 05/27 00:25
→ samallan:不過當過板主,會不知道任何一個判決都是板務方共同負責? 05/27 00:25
但你也說了 你是卸任後 代表 換了一群新版主不是嗎?!
新版主有新的想法 新的認定 所以你被他們認定有違規 所以被水桶
這應該沒錯吧!?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28)
→ samallan:該活動結果兩極,有人到現在還在說好,也有人不爽到底 05/27 00:26
→ samallan:有趣不有趣,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 05/27 00:28
→ samallan:所以我再說一次,不要模糊焦點:有趣不能拿來當理由 05/27 00:29
我沒有模糊焦點阿 我也說了 版主的說法有不妥
但是有些地方 不能無限上綱 不是版主就不能發心情文
他都在你自己所說的私人版發文了 何必又拿這文章出來鞭?!
如果他是在這個版發文 我會支持你所說的 但他不是阿
他就算是版主 他也算是個單純的PTT使用者
為什麼其他人可以的他不行 更何況 他是在你所說的私人版
私人版顧名思義就是自己開闢的個人區域 他想說什麼有什麼不可
難道就因為他是版主 他就不能發洩心情了?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32)
→ samallan:我不想捅某人一刀,所以結果請視為我也認為我有罪 05/27 00:30
→ samallan:至於P2,個人板命名方式如何請自己去翻P2規定 05/27 00:31
→ samallan:多功能看板等同於個人看板?凹也不能這樣凹 05/27 00:32
→ samallan:請恕我眼拙,請問你哪裡說他說法不妥了? 05/27 00:34
→ samallan:私人板也是他自己說的,中文板名英文板名都是雙魚俱樂部 05/27 00:35
→ samallan:我可不認為雙魚俱樂部是他私人親衛隊 05/27 00:35
→ samallan:最後,我這次所針對的,全是他公開在這裡的言論 05/27 00:37
→ samallan:不管是很有趣、搞民粹、還是問感情哪裡跟雙魚有關 05/27 00:38
→ samallan:P2的東西,只是我拿來對照出他前後所說的矛盾而已 05/27 00:39
是跟雙魚無關阿
但是
這邊有規定一定要PO跟雙魚有關的事情嗎???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43)
→ samallan:請恕我眼拙,請問你哪裡說他說法不妥了? 05/27 00:50
"或許" 版主的表達上"有所不妥"
但真的沒必要因為他是版主 就必須要完美無缺 無限上綱 連表達心情都不行
人 不可能是完美的 誰都會犯錯
拜託 看仔細好嗎 ....
另外 雖然說我打不妥 但我不覺得沒啥不妥的 但這也只是我個人想法
人嗎 思想總不可能一樣 所以我加上了或許
我想 這應該不衝突吧 XD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56)
推 dogdogdogxd:推這篇:) P2、高雄板和P1雙魚板本來就不同,而且P2的 05/27 10:26
→ denby:因為高雄版要有高雄點 所以就跳針惹 05/27 10:27
→ dogdogdogxd:板名是Pisces Club,和Pisces並不等同 05/27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