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賽碰上不少有爭議的case,想請教大家正確的判決:
case 1
情況:
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邊線旁高飛球,球被投手接殺,
但投手及捕手為了接球而相撞倒地,主審見投捕手相撞倒地,立刻喊比賽暫停。
爭議點:
進攻方教練抗議主審太早喊暫停,使得二壘跑者沒有辦法趁機進占三壘。
想請教大家:
主審喊暫停的時機?
case 2
情況:
球數零好零壞,打者擊出未高於擊球員頭部的擦棒球,被捕手以手套蓋住胸口護具
接捕,主審判出局。
爭議點:
(1)進攻方教練抗議擦棒球非第三好球,且未高於擊球員頭部,不應判出局,但主審
堅持判出局。
(2)進攻方教練又抗議捕手非用手套或徒手把球接殺,而是借助護具才接住球,不應
判出局。
想請教大家:
(1)的部份,查過網路上資料,似乎是主審誤判?
(2)的部份,似乎也是主審疏忽?
case 3
情況:
兩人出局,一、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旁滾地球,三壘手未第一時間順利接捕,
但打者踩過一壘壘包後,卻誤以為已經三出局,自行走出一壘邊線,
守備方三壘手見狀立刻傳給一壘手碰觸跑者,一壘審判出局。
爭議點:
進攻方教練抗議跑者已經先通過一壘,也未有向二壘跑的意圖,不應判出局。
想請教大家:
跑者是出局還是安全上壘?
case 4
情況:
一、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旁滾地球,三壘手接住球踩三壘封殺跑者,
但想要雙殺傳往二壘時,卻失誤傳至中外野的比賽停止區外,
主審判跑至一二壘中間的一壘跑者回本壘得分,打者上三壘。
爭議點:
防守方教練認為一二壘跑者在傳球時,未通過二壘,應該只有pass one到三壘,
打者也只能上到二壘。
主審判決二壘跑者已經先被封殺,三壘手傳球失誤屬於第二動作,要多罰一個壘包。
想請教大家:
有第二動作,多罰一個壘包這種規定嗎?一般都是pass one不是嗎?
或是有否第二動作相關的條文?
case 5
情況:
二、三壘有人,打者擊出右外野手前面落地的安打,右外野手拿起球正猶豫該往哪傳,
站在本壘上等球的捕手(捕手未完全遮住本壘),卻被三壘往本壘跑的跑者衝撞倒地,
主審認為三壘跑者惡意衝撞,把跑者驅逐出場,但得分算。
爭議點:
進攻方教練認為捕手沒有接球行為,不能佔據住本壘,屬合法衝撞,不能趕跑者出場。
防守方教練認為,既然跑者已經被驅逐出場,那麼得分應該不算。
想請教大家:
正確的判例?
case 6
情況:
三壘有人,兩人出局,打擊者纏鬥多球後,擊出游擊滾地球,游擊手傳往本壘,
捕手接球觸殺三壘往本壘跑的跑者,
之後捕手發洩情緒的把球往地上一砸,並發出疑似「X~」的一聲發洩語,
主審不滿意捕手行為,把捕手驅逐出場,改判三壘跑者出局不算,順利回本壘得分。
爭議點:
很明顯..^^;;..防守方一定會跳腳...
想請教大家:
主審可否如此改判?
還是應該如case 5主審所判,可將捕手驅逐出場,但不影響已經完成的攻守行為?
幾個爭議的判決,還希望大家撥空看看,並提供一些意見,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7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