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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棒球界的先進,不好意思,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們參加某乙組聯盟,聯盟正式比賽事打七局,有提前結束, 上周有一場比賽是這樣的,打完前四局,雙方比數3:4,主隊領先, 四局結束時,球場下起大雨,比賽暫停20分鐘,雨勢稍緩之後,進行五局上的比賽,五局上結 束,雙方戰成4:4平手,這時球場又下起大雨, 裁判立即裁定比賽結束,終場成績計算至四局結束 第五局因不成局,故五局上成績不列入紀錄,雙方比數3:4, 請問,這樣的判決正確嗎?有無補賽的比要性?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158.143
playerhuang:1.正確 2.四局已打過半 應無補賽必要 09/01 11:46
Apolina:規則上應該是允許~但職業比賽碰到這樣應該是會保留比賽 09/01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