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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文章轉錄的問題, 我覺得可以參考著作權法中所規範著作財產權之限制(著44-65), 其中可以參考第52條與第65條。 第 52 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 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 65 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 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以及國內著作權知名學者 章忠信先生的意見。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35&act=read&id=35 ============================================================================== 有板友檢舉文章轉錄的問題。 我個人意見與處置方式如下: 以下是我個人的考量意見: 1. 著作權的合理使用範圍,如"利用之性質與目的"。 這點主要是根據重製人是否因重製文章而產生商業價值, 以及因重製而造成著作權人產生商業價值上的損害。 2. 文章內容的性質。 在第一點的考量下,應該要檢視文章內容的性質來作為判斷之依據。 引用文章者為引用文之當事人,且內容皆與當事人有相當的關聯性, 因此當事人引用該文進行說明有合理的動機依據。 根據我對上面內容的理解, 至少我認為 aki0530 有合理的動機與目的引用並進行說明, 至於是不是違法,需要請相關法律專業人士進行更詳細的判斷。 面對下列具有爭議內容的檢舉文: 1. 文章代碼(AID): #1DQcuzRO (PoleStar) [ptt.cc] [檢舉] aki0530 (farro Sun Feb 27 23:31:06 2011) 2. 文章代碼(AID): #1DQda-_J (PoleStar) [ptt.cc] [檢舉] aki0530 (meghost Mon Feb 28 00:18:03 2011) 本次對 aki0530 處置方式:無。 針對本次處置方式如有任何意見歡迎告知。 以上 WinDance -- 火鳳遊日耀月簾 雲龍纏月舞星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32 ※ 編輯: WinDaNcE 來自: 123.240.2.32 (03/0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