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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打卻沒時間打,抱歉了。 我反而覺的,文化因為是可以改變的,我們就需要給它更多機會,給人民訓練。 西方也不是本來就有民主的訓練的。(他們的青蛙感溫神經也是培養了很久) 就算是英國,他們一開始的議會也只是貴族間互選出來的代議型團隊專制型態。 (這也是民主的初始,沒有一定金錢的人投不了票) 這個部份,中國還好些,中國今天是『你沒有得到一定人數的認可投不了票』 所謂的:『多人互選型社區里正代議制』(抱歉這個是自已編的名詞) 經過一層層,多層次的互選花上四年的時間選出中央的人民代表大會。 所以我雖然不敢說他們民主,他們至少有了『民權的初步』,我不敢說他們不民主。 我要說的是,今天台灣人民的確是還沒有這種會概算機率的民主素養。 『兩爛蘋果,要我選一個?』的想法…或…『選xx黨,台灣就亡了!』就是如此。 當然,連我自已有時候也會陷入這樣子二擇一的死胡同,所以也算在講我自已XDDDDD 可是選擇的藝術本來就是要一次又一次的訓練,才能有一批人真正的達成… 這種事情,無論西方或是東方,都是如此--這也是我認為,現在就是時機的原因。 我相信,台灣其實有很多議題可以公投,不止賭場這個。 只是正好,賭場在我的觀點裡面,已經來到一個社會對其價值開始存疑與肯定的時候。 當兩種,不,多種價值觀和辯論開始在社會的各階層出現… 許多專業人士願意出來為賭場辯護,也出現很多人為反賭而出來打攻防時。 (所謂的道德概念逆轉現象發生:賭場不僅不再不可提,反而成了宣傳上的優勢) 那,這就是該提出公投,給大家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擇的機會。 當然,一定會有風險: 會有人拿出來操作,讓這個議題失焦(變成另一個絕對的二擇一攻防戰) 然後這個公投議題變成另一個所謂的『藍綠攻防戰』… (還是有人覺的會有更大的危害?) 可這樣也無所謂,因為這是我們可以評估,甚至是可以預期且可設法壓仰的風險。 那我們拿這個議題來公投的話,又能有什麼樣子的期待呢?? 『一個給人民真正公投的機會』 我想,無論哪一黨的高層都會希望大家來投這場公投吧? 不再有人想要拒絕公投,也不再有人認為公投是沒有用的事務, 相反的,公投『第一次』在人民的心目中擁有其真正的影響力。 這才是我想利用賭博公投所達成的目的。 當然,最後,人民會作出選擇。 要讓賭場進駐的話,那會是個大變動,一個人民有預期心理,且歡迎的變化。 (至於變化後帶來什麼後果,我相信在經過賭場論辯了這麼久,就算有壞也會極小化) 若是不要,也正好讓那些立法委員們閉嘴,我們至少這幾年的選擇是『還不適合』吧? 我一直很想給人民一些機會公投一些東西: 刑法235條: 我們是否要為情色刊物媒界設立刑法量刑?(逾越限制級) 自由社會是否還需要『禁書』? 著作權法: 新聞媒體的引用自由應該無限上鋼嗎? 改作作品除罪化--原作保留『著作名譽權』即可。 CO2: 台灣是否該比照世界引入二氧化碳限制與二氧化碳期貨市場? 山林保育條例:台灣的山林道路是否該以保育為唯一宗旨? 但這些議題還不到時候… 一方面人民對它們的認同(某一傾向的)太大,沒有決定一件事情的『意義』。 另一方面,目前根本除了少數族群外,沒有關於它們的進一步討論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32.222 ※ 編輯: JJLi 來自: 59.126.32.222 (02/03 09:39)
oodh:http://0rz.tw/a33Cd 這篇在講 賭博行為之應罰性 之前找資 02/03 09:44
oodh:料剛好找到 他是支持除罪化的... 02/03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