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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eputnbr.ngo.org.tw/page_31.htm 撤銷濱南案足可彌補核四改建或停建所增加之二氧化碳 陳椒華 根據近日經濟部所提續建核四理由中,有關核四若改建為火力發電廠,其每年二氧化 碳將增加一千四百萬噸一事。王志剛部長所主持的經濟部,似乎很在意降低溫室效應氣體 二氧化碳的排放,希望以此減量來配合國際二氧化碳減量的共識云云,實則經濟部一面呼 籲重視二氧化碳減量,一方面卻又大反其道,大肆鼓勵高二氧化碳排放、高耗水、高耗能 及低產值的石化鋼鐵業,蕭內閣大力主張要開發的濱南工業區七輕、大煉鋼廠及八輕等皆 是。 在當時是確有提出減碳的。 只是當時並沒有確認所謂「碳交易」「碳權」的名詞與定義,甚至於還沒形成共識。 高耗能產業無法確實像現今能有「污染者付費」的依據。 如果現今台塑要搞大煉鋼,是否當它獲得足夠的碳權(如向國外購買,或是在國內尋 求如造林與稅捐的方式)時,是可以被接受的呢? 這可能需要再思考。 只是當時,就單純的減碳來說,就是被釘得滿頭包。 這個文章中的數據,我並未重新估算,所以不能保證其中是否符合事實。 只是給各位分享一下,曾經有的發言中,一些可能被您忽視的部份。 根據濱南環評報告,七輕及煉鋼廠分別計畫排放二氧化碳量達九百八十三萬噸及一千 零七十二萬噸;八輕煉油量約為七輕三倍,乙烯產量為七輕三倍,保守估計其二氧化碳約 為七輕之二倍,因此如果全部興建後,未來二氧化碳總估計排放量約為每年四千萬噸。其 實國內發展七輕、八輕已有許多爭議之處,加上日前五輕、六輕等因中國之政治因素而相 繼減產或停產,新政府通過濱南案之可能性已大幅降低,所以單單撤銷濱南案,已足可抵 銷停建三個核四改為火力發電廠所產生的二氧化碳。 核四替代案包括改建成利用甲醇發電、改用複循環發電機組等,其二氧化碳排放將比改建 成火力發電廠更低。筆者要強調「核電之高毀滅性」、「台灣無能力處理核廢料」、「核 四預定地外,台灣已無適合場址」等皆為現階段停建核四之理由,我們建議能源多源化政 策應是核能以外之地球能源行將耗盡之後,也無其他有效發電方式後,再來考量核電, 四應立即停建才合乎台灣永續發展之原則。 在當時,反核人士是不會與你妥協的(現在...)。 其中的謬誤就不想多說了,只是將其關鍵之處,稍微一筆點出。 -- M型社會中,人要是站在M的右邊,誰會管M左邊的人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15.158
hn15835163:話說 撤銷濱南案會增加多少失業人口(自殺人口?) 04/11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