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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版鬧得很沸騰的打人事件 或是社會新聞常常出現的各種事件 很多犯案者都是前科累累的累犯 我在想 人難免犯錯,如果是初犯,也許該關起來, 給犯人重新作人的機會 但很多犯人都是累犯 是否改修法 讓累犯越罰越重? 也可以學學美國,讓那些犯人坐上好幾百年的牢? 純屬個人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9.54
kirkland:去政策版 policy 04/03 04:48
※ 編輯: yusukuo 來自: 61.224.49.54 (04/03 04:50) ※ 編輯: yusukuo 來自: 61.224.49.54 (04/03 04:51)
EricByrnes:為什麼是修法加重累犯,而不是由法官在權限內加重呢? 04/03 05:34
EricByrnes:這可能跟政策比較沒有關係,而與犯罪學有涉 04/03 05:38
alliao:那也要景氣好。景氣不好的時候搞不好大家排隊等坐牢.. 04/03 08:12
lovebbcc:重點在於法務部長不敢簽死刑執行吧 沒有嚇組誰會怕法律? 04/03 10:42
lighthearted:兩極化刑事政策,上犯罪學的時候有學耶,其實是有在 04/03 10:55
lighthearted:修的,像改一罪一罰也是有受到這個概念的影響,至於 04/03 10:56
lighthearted:死刑是長久以來有爭議的議題 04/03 10:57
ELP:1F 這裡不就是 政策板嗎??@@ 04/03 12:37
no13angel:他是轉過來的 04/03 13:36
yusukuo:這本來就是我的文章啦,只是po錯版,所以轉過來(有修過文) 04/03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