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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這篇給a大 : 我在覺得你好像認為「以前立的法,被特別條例排除了」 : 就是「立法權自宮」 本來特別法就是為了要排除一般法的部份法條。 會引起爭議的,就是在於這個排除是有必要還是沒有。 如果一件事能夠不排除一般法的適用就能解決的,卻特別來排除一般法,這其實就 代表不恰當。 稅率就是就是比韓國高又如何,特別法不能規定在一定期間內給予進駐企業優惠, 像是繳稅時給予幾%的折算,又或是幾免幾減? 這些部份都能以不排除適用一般法的情況下,加以修正。 而罵的便是這些為了過關不顧未來,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的傢伙。 在黨國威權時代的所謂高效運作機制,是能夠套用在現今民主體制中的嗎? 現在是有重大事故還是戰爭了? 能修正的不修正,這是作賊心虛,還是身上有屎? 如果這是一件好事,為什麼要留下瑕疵給人以後來挑毛病? 這部份才是爭論,或是引起爭議的地方。 當然,也有人是要分一杯羹的;那不是我們理性討論的範圍。 -- ███████麥面◤╮◥█◤█████ VVVV █ ██ █ █████████ 幹你媽的 VVVVVVVVVVVVV ████禾斗██/ ̄ ̄\) 駱駝哩 !!!! ? ██ ███████ ╮◥█╭ █ -⊙-⊙— E 禾斗███◥▊  ︵ ◥▉◤ ̄ █◥▉ /\ █████ ̄ ̄ ̄ ̄ ̄ ̄ ̄ ̄ ̄ ̄ ̄ ̄ ◣ψQSWE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17.230
Akhenaten:我覺得版主對政府本質與國家職能有許多誤解 多說無益 04/21 13:01
LORDJACK:拜託人民最大好不好, 是時候發動人民革命推翻立法院了 04/22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