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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主要是看到之前有人拿這問題出來討論 而比較制度性好壞和對於台灣的適用性 然而卻為對各制度如何設計作出描述,反而直接探討優缺點? 是否在討論的程序上有點問題,並且模糊焦點的可能性 總統制制度(美國為例) 1.總統由人民直接選出,擁有直接民主的表徵 總統對內閣有任免的權利,掌握行政權 導致總統需對於行政完全負責 2.立法和行政嚴格分立,互相制衡 也可以說從1.導出來的結果 制度面設計為行政需要依法行政和行政(總統)擁有否決權 為了避免立法過度限制行政,總統對於立法院通過決議可以運用否決權 而決議送回立法院時,立法院必須要有三分之二議員維持原意決議才會通過 否則法案將無法通過,達到行政制衡立法(當然主要原因是總統須對行政負責) 優點: 1.權力互相分立,避免過大 2.穩定性高,因為總統具有固定任期,不會面臨倒閣危機 3.保障人權 缺點: 1.產生政治僵局 互相制衡的結果 立法院通過立法 行政院老是運用否決 則無法產生立法 無立法就無依法行政 完全卡死 2.僵局導致行政效率低 解決方法: 妥善利用談判(也就是美國最為驕傲的地方) 配合台灣可行度 種族對立嚴重,容易產生政治僵局 況且人民無法對於法制度設計理解,無法對於人該負責下出定論,導致更過僵局 至於談判制度在美國已發展出一套有效理論,台灣是否適用? 解套方式 落實法治教育,消除種族對立,建立談判機制,總統對於行政完全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35.60
going70:美國不是直接民主唷 04/21 14:36
reece:什麼是選擇人制度,美國總統不是由人民直選? 04/21 14:37
rumina:美國是所謂的選舉人團....有點小複雜 04/21 15:01
GoDeE:美國是選舉人團 不是人民直接選出吧? 04/21 21:51
oodh:但是美國的選舉人團跟台灣的任務型國大類似吧 04/21 22:26
oodh:都是實際上選舉人沒有自我意志的機制 04/21 22:26
oodh:這樣雖然不是「一票一值」但算不算「直接選舉」我不清楚 04/21 22:26
going70:分類中就是間接民主,直接->票票等值 由人民"直接"選出來 04/21 22:39
oodh:直接是沒有代表(但選舉人只是一種記票機制 不算「代表」) 04/21 22:42
oodh:票票等值是「普通」吧 直接、普通、公開、不記名 04/21 22:43
oodh:不過,我不是政治系的啦.. 如果g大確定的話... 04/21 22:43
going70:直接民主:人民可以自己直接透過選票選出總統 04/21 23:11
going70:間接民主:公民通過由自己的同意所選舉出來的代表來負責 04/2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