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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ShenHsieh (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之銘言: : 有鑑於台灣諸多鄉鎮發展歷史相當久 : 但卻沒有像日本一直有做的鄉鎮合併案 : 使得許多鄉鎮面積極小 : 而且一些公共建設無法整合建設 : 一些公家機關資源嚴重重疊(如戶政事務所、地政局、衛生局等) : 因此如果做鄉鎮合併的話 : 可為該縣節省不少資源、增加不少競爭力 : 我想整合後以平地鄉鎮市為例(山地鄉鎮市可較為大一些) : 我想整個鎮為120~130平方公里較為適當 : 而且台灣的縣大多是兩千平方公里 : 大概可以整合成十個市鎮 : 不知道該版版友們是贊成還是反對呢 : 我相信有一部分反對聲浪是來自公職人員的縮減 : 這種反對聲浪無可避免 : 假如有其他不是這種原因的反對聲浪 : 歡迎提出 日本時代的制度變了幾次 1920之後的制度是 州 ---- 郡 ---- 街庄區 ---- 大字 ---- 小字 光復後的鄉鎮大多是直接由日治時的街庄改制而來 大多數的鄉鎮與日本時代的街庄都是一脈相承 至於日本本土 並沒有鄉鎮 相對應的都市層級是市村町 日本一般的村町比台灣的鄉鎮要小一些 由於日本的縣比較大 所以縣與村町中間還有郡 最近十年的合併案 主要是體現在這市郡一級的合併升格 日本的郡並不是自治體 只是一個行政組織 下轄幾個有自治權的村與町 最近這一波的合併潮 主要是想裁廢一些人數不足的村町 然後合併之後衝人數升格 變成 特例市 中核市 甚至是 政令指定都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