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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台灣地區的地理特性所導致 案照憲法,我國直轄市等同於省級單位下面是可以轄縣 在大陸地區幾個直轄市下面都有轄的縣,依照我國法律照樣還是會有地方基層的問題 另外,都會地區因為其區位分佈的特性與非都市地帶不同 所以未必會需要非都會地區的基層單位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閣下的論點是 : 當人口多 下面就必須設其他及民選政府單位來自治嗎? : 那麼很好奇 為什麼人口更多的直轄市 不必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2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