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opohung:安樂死和臨終安養是相衝突... 07/09 03:40
→ suwilliam:安樂死合法就不必所有家庭都負擔臨終安養~可以減輕負擔 07/09 04:09
→ suwilliam:空出許多病床給急症患者~健保也能減輕負擔 07/09 04:12
→ suwilliam:補充一點~若被發現有殺人或傷害等重大刑案在身禁止安樂4 07/09 07:19
※ suwilliam: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7/09 16:20
→ suwilliam:這問題沒人想碰? 07/09 20:08
推 lighthearted:不談道德爭議似乎就沒爭議了..? 07/09 21:10
→ suwilliam:一石這麼多鳥的政策卻沒人考慮~政客都怕流失宗教票嗎? 07/09 21:12
推 shouri:國際制裁才是問題吧 觸怒本土宗教領袖事小 觸怒美國事大 07/09 22:53
推 KidsH:我是覺得所謂的嚴格把關應該做不到。倒是討債公司會很開心~ 07/10 00:42
推 KidsH:安樂死、器官販售,這二個應該分開談,差異頗大 07/10 00:46
→ suwilliam:但兩者有相當程度關聯~當然不能由醫院決定~得有專責機關 07/10 02:09
→ suwilliam:審核~也需要法律規範~所有程序都必須要在公開透明下完成 07/10 02:11
推 KidsH:如何把關當事人不會因為被恐嚇而決定自殺販賣器官? 討債集 07/10 05:15
→ KidsH:團私下接觸當事人,這要怎麼查、怎麼把關? 07/10 05:16
→ suwilliam:這部分就需要警政機關的協助~當然還需要些配套措施防範 07/10 06:04
→ suwilliam:當事人若遭討債集團恐嚇~可以向警政或司法機關請求協助 07/10 06:06
→ suwilliam:我的意思不是說每個人想要都可以~還要透過一些審查程序 07/10 06:08
推 KidsH:協助要協助到什麼程度,每天一堆黑衣人站在當事人家門口,需 07/10 10:52
→ KidsH:要協助嗎?恐嚇的方法很多。原本討債集團對一些沒錢的人也沒 07/10 10:57
→ KidsH:則,但如果販賣器官合法,等於每個人都有幾百萬到千萬的身價 07/10 10:58
→ KidsH:為了討到這些錢,不會研發出更多手法去鑽法律漏洞? 07/10 10:59
→ suwilliam:所以才需要設立專責機關來審核甚至排除這些外在的因素囉 07/10 11:20
→ suwilliam:首先就是要由本人提出申請~然後由專責機關審查申請資格 07/10 11:22
→ suwilliam:若申請者遭受恐嚇~專責機關應協助其排除外在因素~確保其 07/10 11:23
→ suwilliam:申請是在理智的自由意志下提出~個人的想法是別因噎廢食 07/10 11:24
推 KidsH:排除外在因素? 派員警趕走黑衣人、還是幫忙做電話過濾,排除 07/10 19:19
→ KidsH:恐嚇電話。能做到幾周?這不是因噎廢食,而是在配套不足的情 07/10 19:20
→ KidsH:況下,這叫飲鴆止渴。 07/10 19:25
→ KidsH:至於配套要怎麼做才足,我覺得光是討論大方向是沒有用的,基 07/10 19:26
→ KidsH:本上我覺得你推文考慮的方向都對,但做不做得到才是我觀注的 07/10 19:26
→ KidsH:如果能有一些國內外審核方法做為討論基礎,不一定是販售器官 07/10 19:30
→ KidsH:而是一些可類比的行為。應該可以讓討論更明確吧 07/10 19:31
→ suwilliam:所以才說這是構想~至於細節的配套措施需要更多專業人士 07/10 21:27
→ suwilliam:來討論~政策應該是先確認方向後才討論細節 07/10 21:28
推 KidsH:我覺得要先確定可行,才能確認方向吧!也許不用先討論細節 07/10 21:32
→ KidsH:但至少要可以參考一下其它相關的例子 07/10 21:33
→ suwilliam:個人是認為可行~重要的是需要專責機關去整合~不能太浮濫 07/10 21:50
推 KidsH:哈 你的講法還真像是官員的口吻,雖然我不同意,不過既然你 07/11 03:28
→ KidsH:也不想深入討論可性與否,那就先假設它可性好了。那之後因為 07/11 03:29
→ KidsH:器官可以賣錢,所以沒有人會選擇樂捐,大家都要用賣的,那就 07/11 03:30
→ KidsH:造成排擠效應,非富人就沒機會移植了。 07/11 03:32
推 KidsH:其實想一想,這個議題真的和道德分不開,硬要分開談一點也不 07/11 03:44
→ KidsH:實際。對一個不實際的東西討論可行性.....但還蠻好玩的啦:P 07/11 03:45
→ suwilliam:不是不想討論可行性~而是技術上已經可行~但需要配套措施 07/11 04:27
→ suwilliam:至於是不是每個人都會賣器官因人而異~不是每個人都缺錢 07/11 04:28
→ suwilliam:預設每個人都想賣錢~就像預設賣春合法化~每個男人都會嫖 07/11 04:29
→ suwilliam:重點在這個構想是增加選項~而不是消除掉原本就有的選項 07/11 04:31
→ suwilliam:另外~自殺者若沒有第一時間被發現~器官也腐爛的差不多了 07/11 04:32
→ suwilliam:又或者生前沒有簽器官捐贈同意書的話也不太可能拿來移植 07/11 04:33
→ suwilliam:若放任這些自殺者的屍體在荒郊野外腐爛~對社會有啥幫助? 07/11 04:34
→ suwilliam:這個政策的構想是希望把原本對社會是負數的行為變成正數 07/11 04:35
→ suwilliam:與道德分開談不會不實際~有些人會因為道德觀~談都不想談 07/11 04:36
→ suwilliam:確實宗教與道德都不鼓勵人們自殺~但自殺還是常常在發生 07/11 04:37
推 KidsH:賣器官比較像是,原本不用的東西要送人,但現在有人要花上百 07/11 10:29
→ KidsH:萬和你買,所以要送還是要賣。和嫖也差太多了..... 07/11 10:29
→ KidsH:我是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因為道德觀而不討論啦!但是如果要變成 07/11 10:31
→ KidsH:真的政策,就不能不考慮道德。我不是說在道德上來說賣器官一 07/11 10:31
→ KidsH:定錯,所以不可行,但沒有論述去對抗既有的道德觀,就做不成 07/11 10:33
→ KidsH:就像性工作權一樣,就道德方面有相當多的討論。 07/11 10:35
→ KidsH:否則,不討論道德、不討論具體的配套,要討論什麼? 07/11 10:37
→ suwilliam:所以重點在原本可用的東西變成不能用的東西~形成種浪費 07/11 13:54
→ suwilliam:不是說不討論道德~而是先跳過道德爭議~否則很難討論下去 07/11 13:55
→ suwilliam:有些人光是跟你辯論道德爭議就吵不完了~哪還跟你談配套? 07/11 13:55
→ suwilliam:所以才說先擱置道德的爭議~等配套討論完再來談道德問題 07/11 13:56
→ suwilliam:預設每個人都想賣器官跟預設每個人都會去嫖都是預設立場 07/11 13:58
→ suwilliam:不缺錢的人還是可以捐贈器官~不會因為器官可以賣就去賣 07/11 13:58
推 KidsH:如果配套討論僅止於要整合、不能浮濫,這麼一般性的大方向 07/11 14:01
→ KidsH:好像也沒什麼值得討論的。 07/11 14:02
→ suwilliam:這構想是申請制~不是允許自由販賣~須由專責機關審查執行 07/11 14:02
→ suwilliam:不是每個醫院醫生都能想做就做~必須由專責機關審查執行 07/11 14:03
→ KidsH:政策的討論能不先去預測民眾的反應?! 這叫預設立場?! 07/11 14:03
→ suwilliam:預測民眾的反應跟預設每個人民都會作同一個選擇是不同的 07/11 14:04
→ suwilliam:可以預測這個政策會引起民眾的激烈反應~但不該預設每個 07/11 14:05
→ suwilliam:人都會作相同的選擇~再次強調~這是增加選項不是絕對選項 07/11 14:05
推 KidsH:好吧!那也許不是每個人,但至少原來的捐贈人數會下降吧 07/11 14:05
→ KidsH:壓縮了原來一般病人獲得捐贈的機會 07/11 14:06
→ suwilliam:可以預測增加此選項會有哪些影響~但不該預設每個人會做 07/11 14:06
→ KidsH:但我是真的覺得上百上千萬的誘因 影響很大~ 07/11 14:07
→ suwilliam:相同選擇~雖然捐贈人數可能會下降~但器官數量可能會增加 07/11 14:07
→ KidsH:看你的推文,你對這個制度思考了蠻多的,但是你的原文提的卻 07/11 14:08
→ suwilliam:再強調一次~原本很多自殺者的屍體常因為腐爛而無法移植 07/11 14:08
→ KidsH:沒有那麼多,也許你可以更具體的寫出你的想法,我想會比較有 07/11 14:09
→ KidsH:可討論的地方 07/11 14:09
→ suwilliam:或是並未簽署捐贈同意書~這些器官本來就不在捐贈的數量 07/11 14:09
→ KidsH:器官數增加,但也有很多國外人來買器官啊!這不是你提的嗎 07/11 14:09
→ suwilliam:我是希望多保留些空間給大家討論~而不要什麼都寫的太死 07/11 14:10
→ KidsH:重點是增加的那些器官要錢買,而減少的是原來不用捐贈的 07/11 14:10
→ suwilliam:是啊~所以才能增加外匯~打消卡奴的債務~如果卡奴去自殺 07/11 14:11
→ suwilliam:屍體往往好幾天後才被發現~根本不能移植~也就不可能捐贈 07/11 14:12
→ suwilliam:而且有人自殺的地方~價值也會降低~造成更多經濟上的傷害 07/11 14:12
推 KidsH:先去趕車啦!接下來三天可能沒時間上網 07/11 14:13
→ suwilliam:換個說法~這些自殺者的器官本來就無法拿來捐贈~所以根本 07/11 14:13
→ KidsH:至少目前看起來,寫的太活,沒什麼人想討論 07/11 14:14
→ suwilliam:不會減少原來捐贈的數量~但合法申請後~卻能增加移植數量 07/11 14:15
→ suwilliam:寫得活才好討論吧~XD 畢竟我不是專家~有些細節不是很懂 07/11 14:16
→ suwilliam:雖然這些器官需用錢買~但這是本來無法用在移植上的器官 07/11 14:17
※ 編輯: suwilliam 來自: 61.228.196.32 (07/11 14:18)
→ suwilliam:總之~自殺申請制度是為了試圖將原本的負數行為變成正數 07/11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