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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nightcatman (夜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三聚氰胺事件對政府主管單位的訴求 時間: Mon Sep 29 06:48:50 2008 之前在版上寫了 "三聚氰胺事件技術名詞及事件討論" 和 "三聚氰胺 所謂歐盟標準2.5ppm的迷思" 兩篇文之後, 接到不少鄉民來信, 在此先 感謝眾多熱心鄉民的鼓勵. 在越來越多鄉民了解事實真相之後, 有些 人希望對主管單位提出一些訴求, 故在來信中問我訴求該如何訂比較 妥當, 故我在此再發一篇文章, 提出以下4點訴求供大家參考 (1) 堅持目前所宣佈的 檢出/未檢出 二元判定的檢驗方式 如我在 "三聚氰胺事件技術名詞及事件討論" 文中所述, 對有害 物質與對食品添加物的管理邏輯是不同的, 對於像三聚氰胺這樣 的有害物質而言, 不能去規範它的含量上限, 而是要在合理的偵 測極限之下, 只要檢出就是不合格. 葉金川署長上任後所宣佈的 檢出/未檢出 二元判定的檢驗方式是正確的作法, 但似乎仍未最 終定案, 故要求堅持對的作法 (2) 檢驗報告上需強制加列所用檢驗方式的偵測極限(LOD), 並規範LOD 的上限為50~100ppb (等於0.05~0.1ppm) 承(1), 檢出/未檢出 二元判定的檢驗方式的可能漏洞在於儀器的 偵測極限事實上決定了檢驗的結果, 因此為了防堵這樣的漏洞, 規定檢驗報告上需強制加列所用檢驗方式的偵測極限, 並規定此偵 測極限的上限, 是必要的配套. 目前的檢驗方式在最佳狀況下對三 聚氰胺的偵測極限約為 10ppb (0.01ppm), 但考慮樣本問題及儀器 普及度問題, 規定上限為 50~100ppb (0.05~0.1ppm) 是比較符合 實際的做法, 此數字為FDA及歐盟所公認為三聚氰胺檢驗報告的偵 測極限, 故應可直接引用 (3) 管理單位必需強制全面抽驗所有奶製品及含奶量在15%以上的產品, 在(2)的限制條件下若得到結果為檢出, 則該產品必需全面下架, 和受檢樣品同批出廠的產品則必需全面銷毀 如我在 "三聚氰胺所謂歐盟標準2.5ppm的迷思" 文中所述, 台灣先 前容許中國奶製品直接進口, 在此事件中所受損害範圍遠大於長期 禁止中國奶製品直接進口的歐盟, 因此補救措施自然也應該更嚴厲 奶製品及含奶量在15%以上的產品是比照歐盟的檢驗範圍, 全面主 動抽檢則是為了防範業者去鑽送檢樣品與上市樣品不符的漏洞, 若 在(2)的限制條件下得到結果為檢出, 則下架是合理的處置, 堅持 和受檢樣品同批出廠的產品必需全面銷毀, 則是為了防止業者回收 之後再稀釋重新包裝販售 (4) 無限期延長目前暫行對中國奶製品全面禁止進口的措施, 直到所有 中國奶製品都能符合前述的檢驗規範為止, 即使未來開放進口, 前 述的檢驗規範亦應繼續一體適用, 不得放寬 目前已有許多國家全面禁止中國奶製品的進口, 台灣目前雖然暫時 已跟進禁止, 但很難說會不會因為政治因素而在未來有所退讓, 因 此應堅持承諾在所有中國奶製品都能符合前述的規範之前, 不得取 消此禁令, 並且不得放寬前述的檢驗規範, 即使未來禁令取消也不 得放寬 以上就是我建議的4點訴求, 本文歡迎任何人自由轉載, 包括任何媒體 和政治工作者, 希望能在此事上盡個人的一點微薄之力, 也希望葉金川 署長在近期內能夠作出讓全國大部份民眾都滿意的睿智決策 -- Patriotism is the last refuge of a scoundrel. -- Samuel Johnson, 177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159.235 -- ※ 編輯: nightcatman 來自: 163.1.159.235 (09/29 07:09)
Duarte: Melamine 的添加是蓄意詐欺. 比有毒物還更惡劣... 09/29 07:24
Duarte:另, 葉某是當署長啦~ :P 09/29 07:24
Geigemachen:說得好,偵測極限不該高於0.05~0.1ppm 09/29 08:13
nightcatman:啊...我笨了 馬上改 09/29 08:36
※ 編輯: nightcatman 來自: 163.1.159.235 (09/29 08:37)
openid:推 M起來 09/29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