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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pigan (在乎就是愛)》之銘言: :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長問候您)》之銘言: : : 再者,所為不利於我國利益或不利於我國主權的判斷標準是誰制定的,不要跟我講 : : 是你自己,如果在此故意跳脫政黨的政治立場那叫做睜眼說瞎話。 : 所以判斷標準由你說的 故意跳脫立場叫睜眼說瞎話?? 判斷標準有法律可以依據。 談判已經是行為了,不是單純的嘴砲而已。 如果對主權或是對台灣利益有傷,內亂外患圖利瀆職,都能告的吧? 這部分說明一下。 : 但是判斷標準難道就是由政府一意執行 不用通過立法院協商? 放到立法院來,難怪還能被否決嗎? 在美國,總統為了避開國會,可以用某些被允許而被限縮在特定範圍內的方式來做的. 當然你也可以提一些能支持你論點的例子來談。 然後擺出來比比看誰能更切合現今台灣憲法的規範就是了。 : 至少在目前為止 要提出的內容還尚未通過立法院 : 況且我只是說這個法案在監督上的用意還不差 : 判斷標準本來就是應該要對外說明 這點不能否認 : 可能是新聞標題下的不好 但是又不是我下的標題 : 我只是忠於報導不容修改 以防止公正性的扭曲 所以才照單全貼 : 你可以去尋找看看這標題 我沒有任何立場 : 本來這就只是政策的東西 公投與否是另一回事 : 我主張的是透明化 跟公投的相關性還蠻低的 : 況且我也覺得公投有其弊端存在 : 這個文章也有提出 : 不懂你睜眼說瞎話是對誰說? 說我有政治立場 但你已經有預設我是有政治立場了 : 還要我證明什麼? 這部份應該是想詢問你在本議題中,對於以法律來限制的部份,是否有所補充其不足 的提議;而已經說過了「事務性談判」了,也有法律了,一直繞著主權打轉是有點怪。 另,您主張的是在於協商過程中的「即時監督」模式;但這部份本來就會受到談判完 成後,法律對其的管轄。 如果法律部份不夠完善,以致於會出現漏洞的話,那會是什麼樣的漏洞? 又,黑箱作業與簽約後無法挽回的部份,可能需要您在這兩個質疑上提出更詳細的說 明,才能讓另一方能確實明白您的意思,與您發現的漏洞是出在哪個環節上。 : : 第三,資訊不對稱問題不是用在此種地方,國會對於外交條款都只針對協商後的 : : 內文,而不針對協商的過程,如果要用過程不透明來成立公投,那任何 : : 機密外交皆是多餘。 : 成立公投 我沒說要用此為依據來舉辦 : 我只強調人民有權知道真相 一下子說這是機密 或這是本來就需要的黑箱 : 那不就跟阿扁時代是一樣的理由??? 我最多充其量講了一句 : """所以 希望能夠在談判或者是進行協商前 能夠將內容和期待達到的目標 : 以及可接受的範圍 能夠明白清楚的透明化 讓人民自行決定""" : 請問哪裡提到我非常贊成??? 在總統政見時,就有兩方對此的界限了。 總統投完之後,每一項政策都得再確認一次「最新民意」嗎? : 再者 本來過程不透明就非常令人詬病了 : 在阿扁時代如此 我不認為在馬政府時代也是這樣 : 為人詬病的阿扁機密外交已經揭露 讓人非常擔心其中的狀況 : 所以難道今天又要再說機密外交 這樣的東西?? 這跟機密外交的關係是什麼? 有點愈扯愈遠的感覺。 : 你能確保馬政府是清流一條 還是也僅僅只是相對好 但仍有問題? : 況且 你引用我回的句子中 我有針對協商過程嗎? : 我只是說 資訊不對稱是會發生的 只要政府私底下以機密為由 : 擋住監督管理 : 這時候就是所謂的資訊不對稱了 而你又能保證這所謂的機密下沒有多少東西?? : 本來機密外交就令人詬病了 現在又提出這句話 是說阿扁這樣也是對的? : 那到時候 不要掀開來也是爛帳一筆 這部份牽扯的就不是政策的部份了。 : : 最終,你的文章從一開始就是以某黨的政治立場為基礎出發,沒有人要跟你戰政黨 : : 是你拿某黨的政治議題出來,當然就要解析該黨提該議題的目的與可能性。 : : 我的結論還是一樣,要監督兩岸協商從憲法、法律、政治體制都有一定的規範 : : 拿個語意不清的不透明來當做成立公投的條款的理由,是完全缺乏合理性與需要性。 : 我在一開始就提到 是你覺得我的政治立場有偏頗 : 但是我貼文章只是要引述這個法條未能通行 令人可惜 : 但是也沒批評任何政黨或者是人 這點難道我要貼上自己的兩篇回文才得以證明? : 況且如果修改了文章標題或內文是不是又要被批評我捏造??? 文末你便已加了心得,而依您的心得加以評論,如此而已。 : 當然 除了民進黨可以再次提案以外 國民黨也可以阿!! 如果要我加上這句 我也可以加上 : 但是我非常不同意你說我已經有所立場 : 是你本身就認為我已經偏頗 不是我動搖了 : 我文章兩篇內請問有替誰護航 或者是政策做辯白嗎?? : 我也認為不應該掛上主權這兩個字 畢竟太過敏感 : 你應該跟我道歉!!我完全沒提到政治因素 : 我主張的 的確是不夠透明化的所謂機密和檯面下的事情 已經說明了事務性談判與主權的差異,並提出法律可供使用於確保台灣利益不受損害 。那要談黑箱作業或難以阻擋的話,是否得先說明是如何的黑箱,如何難擋? 政策不足的地方,儘量不要一筆帶過,可否? : 在扁政府時代已經證明了這樣的缺陷 為何今日一但碰上兩岸協商 : 就好像這所謂的台面下的機密是不會有問題 一定可以的?? 這個事務性談判的「台面下機密」是什麼? 可以舉證說明引例嗎? : 你說 一切都有立法院代為監督 也有法律來規範 : 但是就如同阿扁說的 機密 一切不得公開一般 : 到了最後會不會掀開來 原來也只不過如此?? : 我要再說一次 : 我第二次回文甚至也加上了 : 我認為主權這兩個字太過敏感 : 憑什麼我要被你打入有政治立場? 因為你的舉證說明引例都不夠充分。 而你對黑箱作業的指控,又是與本議題相差甚遠的關聯。 : 如果沒有證據 請道歉 : 如果有 也確實如此 我可以道歉 -- ◆ 你不夠無恥喔! (可按 i 查看限制) [按任意鍵繼續]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6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