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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基本盲點要點一下 住家60分鐘內的車程是忽略腳踏車跟機車的平均行車速度 機車在台北市的平均行車速度50Km/h 腳踏車的平均行車速度約20Km/h 你覺得同樣車程60分鐘,兩個涵蓋的移動範疇是一樣大的嗎? 另外型車路線上的地形也會有所影響講個例子 我以前在內湖上班,住在永吉路那邊,同樣的路線。 我騎機車約20分鐘可到,騎腳踏車約40分鐘,縱使時間差距不大 我的路線上有一座橋要過,騎機車還好對於騎腳踏車的人來說過橋就很ㄎㄎ了 你真的覺得每天滿身大汗的騎腳踏車過橋去上班是個好主意? ※ 引述《l770305ouis (louiskid)》之銘言: : 我贊成以腳踏車取代機車! 先從理想來架購機車和腳踏車的可到達區域差不多 : 例:大概都是住家附近 60分種以內的車程 : (有些人可能 會通勤上下班 這就有賴政府發展大眾運輸 捷運 公車 計程車的配套 像票 : 價便宜 公司目標以持平經營模式 而非營利模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24.180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8.168.224.180 (12/19 12:33)
Caltren:如果公司能配合政策提供盥洗空間 腳踏車的確很好 12/19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