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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coreg57985 (蒲公英的約定)》之銘言: : 我個人是認為英文不是官方語言 : 為什麼要一直增加英文比重 甚至還要訂立英文門檻 個人認為這個政策真的很奇怪,畢竟考試依然重在筆試而非口試和筆試 這樣的考試政策有多大的用處,讓人覺得懷疑 再者,分析一下想加強英文,大概不是國際觀而是希望處理外國人事務方便 但其效果真是如此嗎? 第一、台灣有多少個都市算是國際大都市?有需要讓行政業務或是法律業務這麼仰賴英文? 第二、憑什麼我們出國用英文,人家進來不用中文(當然這有種變相殖民的感覺) 第三、就算是需要英文人才,真的是用考試就能解決了嗎?辦理事務還是重在口頭吧~ 不過也有書面拉~ 個人建議還不如讓公務人員有上進心,如果考過托福或是英檢者可以加薪之類 可能反而比較好,但卻點在於有時候會臨時找不到人員翻譯,但是翻譯的人不一定需要公 員吧~(朋友和導遊之類都可以不是嗎?) : 如果強調要有國際觀 : 那菲律賓和奈及利亞等說英語為主的國家不就超有國際觀 : 在說英文配個40分也不算低了 : 除了關稅國貿外交等要跟外國交流那個要非常注重英文 我沒話說 : 一般公務員在公家機構服務 不是服務一般民眾嗎 : 服務一般民眾會用英文嗎 : 如果是 可是有不少民眾不懂英文 : 那不就違反公務員要便民的要求了嗎 : 至於增加法學部分 : 應該可以讓公務員更知道法治是什麼 : 讓公務員比較不貪 : 這個還比較實用 同意,不過用意可能不是貪污問題 而是從法治國導出來的關係 就如同前面所講的依法行政是很重要的 況且公務人員畢竟仍會碰到些許法律問題 如果連基本法學知識都不知道 很難想像之後再辦事會去注意法條的規定 -- 當你看到我停留在此 代表我依然找不到出路 http://www.wretch.cc/blog/reece 歡迎到來這看不清的夢境 小心不要迷失在這徬慌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