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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路邊收費員 人數夠多 只要賦予執行 拍照舉發違停 : 一定可以改善違規停車的現象 : 為甚麼不這樣作呢? : ps:看到很多車主 為了不繳停車費 把車停到停車格外 : 這不是很荒繆嗎? 在這失業率飆高的年代 我倒是比較建議用約聘的方式僱人專門拍照舉發 兩人一組 規定要在一段時間內繞完一個地區 用類似巡邏箱簽名的方式杜絕偷懶 一個地區劃大一點讓多組人員巡 可避免讓有心人士循線找到拍照人員 當然也可以考慮一些配套方案 如一個人限擔任這種工作一次期限一年 或是做了一年後三年內不得再聘之類的 避免讓這種工作淪為有關係才能去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