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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年下來 大大小小的選舉很多 總統 縣市長 直轄市長 立法委員 縣市議會代表 任期又都只有4年 最後一年往往又在拼選舉 4年似乎太短 往往上任都來不及規畫有遠見的政策就必須準備選舉 政策往往都沒有連續 上一任首長若和下一任首長政黨不同 上一任首長未完成的政策或建設大概就會停擺了 所以是否應將總統、縣市首長等任期延長至6~8年 甚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都改為內閣制? 因為以台灣社會的狀況來講 任期制最大的弊病就是造成了愚眾政治 即使現在台灣教育水準不錯 但並不是人人都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台灣人民的民主素質似乎也不適合過多的選舉 除了可以將選舉整併以外 是否也可以將縣市首長由人民直選改為遴選制?(70%人民投票 30%當地議會或政府評分) 如此可以避免中央與地方因政黨派系不同而不合作的情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17 ※ 編輯: Integra1 來自: 140.112.250.117 (02/14 00:30)
Monnalisa:其實在憲法本文中,總統一任為六年,但是修憲之後才改 02/16 15:14
Monnalisa:為四年 02/16 15:14
Monnalisa:並得連選連任一次,美國的總統制也是四年一任,得連選連 02/16 15:16
Monnalisa:任一次 02/16 15:16
Monnalisa:其實我們國家是雙首長制但比較邊向總統制 02/16 15:18
Monnalisa:當總統所屬的政黨在國會是居於少數的時候,此時可能會換 02/16 15:19
Monnalisa:軌成為內閣制 02/16 15:19
Integra1:嗯 02/16 21:33
Monnalisa:剛剛看到新聞,委納瑞拉的總統,"無期限" 02/17 12:55
shouri:查維茲快變卡斯楚了 02/17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