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razyMarc:刑罰只是政治工具之一,從犯罪學觀點,刑罰正當性早就被 02/25 18:36
→ CrazyMarc:挑戰無數次,最後就是這幾年一些所謂「法律經濟分析」大 02/25 18:38
→ CrazyMarc:行其道,從刑事政策來論刑罰比從犯罪學和哲學角度簡單多 02/25 18:39
→ CrazyMarc:其實刑事制裁就是一場報復祭典,報復權由國家集中行使, 02/25 18:41
→ Monnalisa:其實會寫這一小篇,完全是因為有人回文根本不做功課 02/25 18:41
→ Monnalisa:連個最起碼的法學也不知道 02/25 18:42
→ CrazyMarc:以避免冤冤相報損害整體社會資源,本質上就是無法消除的 02/25 18:42
→ Monnalisa:搞的後來討論全走樣 02/25 18:42
→ CrazyMarc:懲罰慾望,不過人類是理性+感性,既然有人不談學理談被 02/25 18:43
→ Monnalisa:我真的是很無力了 02/25 18:44
→ CrazyMarc:害人感情,那就只能各說各話然後投票決定 XD 02/25 18:44
→ Monnalisa:只能說論點推翻人嘴一張,很容易 02/25 18:47
→ Monnalisa:但是這些人也沒有提出相關事證 02/25 18:48
→ Monnalisa:感覺無力了 02/25 18:48
→ Monnalisa:我其實也不敢說我法學程度如何,但這些都是我根據資料 02/25 19:11
→ Monnalisa:找來的 02/25 19:11
→ Monnalisa:"重典"並不是不可行,假如重典是合法、合憲,我沒話說 02/25 19:13
→ Monnalisa:但是對一個"違憲的重典",卻是人人得而誅之 02/25 19:15
→ Monnalisa:不然也不會有大法官263號的解釋出現 02/25 19:16
推 CrazyMarc:其實有時候就一句比例原則打回去就好了 XD 02/25 19:23
※ 編輯: Monnalisa 來自: 61.228.240.130 (02/25 19:30)
※ 編輯: Monnalisa 來自: 61.228.240.130 (02/25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