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das82539:....那A藉由傳媒對不特定人傳播種族歧視言論 03/21 21:54
→ midas82539:不也是會使更多不特定人見聞歧視言論進而使之歧視該群 03/21 21:55
→ midas82539:並而造成更大的社會衝突與分歧嗎 這也是一種衝突可能 03/21 21:55
推 midas82539:故『散布於眾』的歧視性言論本應受法限制之因固在於此 03/21 21:58
→ midas82539:個人認為歧視性言論自由的界線,應將傳媒排除之外 03/21 22:01
→ midas82539:不然大家規避法令開地下電台,或上節目互相罵種族就好啦 03/21 22:02
→ mibhmiepqfy:很明顯的,從法律面,目前並沒有辦法處理這一個問題, 03/21 22:37
→ mibhmiepqfy:不過m大可以從公民社會的角度著力,抱歉啊,才學有限 03/21 22:38
→ mibhmiepqfy:我只知道從這個方向,切入的話需要多一點修為。 03/21 22:39
→ CrazyMarc:建議多瞭解米爾的傷害原則再來論對自由的限制 03/21 22:40
→ mibhmiepqfy:感謝C大提供 03/21 22:51
→ mibhmiepqfy:那要考慮傳媒的公共特質(例如有線、無線),還有傳媒 03/21 23:15
→ mibhmiepqfy:的服務客群加以判斷。 03/21 23:18
→ mibhmiepqfy:歧視是經由評價貶抑「爾群」,並藉以提昇「我群」的評 03/22 10:58
→ mibhmiepqfy:的評價,並非使「他群」形成對「爾群」的貶抑,就「他 03/22 11:01
→ mibhmiepqfy:群」而言,頂多是知悉原來「我群」這麼痛恨「爾群」, 03/22 11:03
→ mibhmiepqfy:是否因此致使「他群」會加入「我群」的貶抑陣營,這有 03/22 11:05
→ mibhmiepqfy:待因果關係的推論,而從毀謗或侮辱的要件觀察,是意圖 03/22 11:09
→ mibhmiepqfy:損毀他人名譽,是希望擴大第三人對他人名譽的不良觀感 03/22 11:14
→ mibhmiepqfy:,而非提升「我群」的優越感,這是有差別的。 03/22 11:16
→ mibhmiepqfy:相罵種族的確是歹戲,但可以不拖棚,欲拖棚者,恐怕另 03/22 11:38
→ mibhmiepqfy:另有所圖。 03/22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