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很難追查,此點全國皆然,反洗錢制度大部份都是為了查稅而設
而且有一個問題,就是所得稅有不重覆課稅的原則
所以如果他在國外繳了所得稅通常就不會再針對該部分進行課稅
不過稅賦的部份很多,除所得稅外很多稅並非雙重國籍就可以免繳
另外你提到的健保、國民年金跟消費券,其實跟稅負的關係比較小
電費也是一樣,都是跟使用者比較有關係,所以並非雙重國籍者不用繳稅
而是要看種類、狀況,例如健保雙重國籍者依然得幾付健保費,否則就無法
使用健保。
※ 引述《marcozz (不需冷笑話的天氣)》之銘言:
: 有雙重國籍的人,依我國的稅法會要他們繳稅嗎?
: 這些人其實我們也都知道,他們除了回來看病,領消費券,老人年金.平常是不會回來的.
: 那他們都有繳稅嗎?或者為了不讓他們被剝兩層皮,
: 他們只要在他們賺錢的國家繳稅.不用繳中華民國政府的稅呢?
: 如果是這樣,為甚麼第一層的皮不是由我們來剝呢?
: 我們的政府又不是很有錢,最近電費又在調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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