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ke2134cr9d:那樣會衍生出扶養權問題 06/28 17:29
→ ake2134cr9d:如果某女跟甲男生一子,然後又跟乙男同居,誰養小孩呢 06/28 17:29
→ ake2134cr9d:你會說某女自己養,那她沒經濟能力的話呢 06/28 17:30
→ ake2134cr9d:如果問題更複雜一點,某女同時跟五位男性同居呢 06/28 17:31
→ ake2134cr9d:婚姻制度我認為是一種扶養的歸屬權保障,有其必要性 06/28 17:33
推 c0s:這篇講出我想講的東西 假如群婚的概念 保障的東西已經偏離 06/29 04:42
→ c0s:「婚姻」的概念太多 那麼不如另外開一種關係規範 06/29 04:43
推 lembertlin:在大陸某個母系社會少數民族,某女同時跟五位男性同居 06/29 12:15
→ lembertlin:就跟父系社會的一夫多妻一樣。扶養權(責任)是婚姻之外 06/29 12:17
→ lembertlin:社會對扶養責任歸屬的多數共識吧@@,從族群延續的角度 06/29 12:20
→ lembertlin:來看,就是誰要負責養小孩。不然就是,誰比較重視一個 06/29 12:21
→ lembertlin:生命的存在…離題(逃 06/29 12:22
→ tiuseensii:你的結論也是我目前的看法,婚姻讓它變成具文,扶養、 06/30 00:18
→ tiuseensii:繼承等民事不必和它綁在一起。如果問「具文」有何意義 06/30 00:19
→ tiuseensii:請去問一下同性結婚的兩造吧。 06/30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