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vinjl:換個角度想 這次水災房屋全毀的 貸款金額應該不高 08/21 17:27
不是金額的問題
而是會變成一個慣例
以後天災導致的房屋全毀都有可能會比照辦理
這次是山區
如果下次是市區呢?
→ kevinjl:921 有全倒補償金 這次不知有沒有 災區的屋價大概都不高 08/21 17:29
我覺的全倒補償金比較合理
因為這比較公平
不然有人房屋全倒.但是沒貸款
有人有100萬的貸款有人有200萬的貸款
那麼這算不算是另一種不公平呢?
→ oodh:提供一個關鍵字 有興趣的可以了解一下 「房貸保險」 08/21 19:37
→ oodh:銀行承作貸款,有時會把債權拿去投保,就是保這種斷頭風險 08/21 19:38
→ oodh:所以最後不的單是銀行吃下損失 而是產險業 --只不過在台灣 08/21 19:39
推 oodh:很多銀行都讓自己同集團的承保 所以一樣 這是有違保險原理啦 08/21 19:40
→ oodh:在商言商,銀行投票的支出也轉價到款利息上 所以讓他們承擔 08/21 19:40
→ oodh:並不算完全不合理;只是這樣會加重國內金融業風險和今年財務 08/21 19:41
→ oodh:理論上不是沒有立足點,但實際面要再研究才清楚 08/21 19:43
重點是.就算地震房子垮了或是土石流房子被淹了
銀行還是有機會可以收到錢
現在要政府要銀行自行吸收
之後再保的保險費率會不會更高呢?
這不就是直接增加銀行的成本
銀行成本增加.放款時的利率不就更高了
推 bullfrogtwn:我貸款的銀行有強制保火險和地震險,水災不知怎麼算 08/21 20:37
→ oodh:這好像不一樣,你保的產險是保險公司要賠給你的 (水災不算) 08/21 20:39
→ oodh:我說的是你的債權被銀行拿去作標的投保 是在你發生意外繳不出 08/21 20:40
→ oodh:貸款後 保險公司賠給銀行的 這兩者不相同哦 08/21 20:41
→ oodh:通常意外是指你掛掉 而房子沒人繼承續繳 水災能不能算 08/21 20:43
→ oodh:最後都應該是要由金管會拍板決定吧 08/21 20:44
推 apollo99:那如果下次是像921這樣的呢?災害集中在人口密集區... 08/21 20:53
→ apollo99:災民可不可以援此例比照辦理? 08/21 20:53
我就是認為此例一開
以後一定就會比照辦理
所以才認為政府要在好好考慮一下
這後續影響很大的
→ oodh:如果金管會這次同意這樣做就可以 但我不清楚這部份的保險原理 08/21 21:00
→ oodh:又或者說,以後強制保火震水險,這樣你會在受災時收到保險公 08/21 21:02
→ oodh:司的理賠,但這部份依你的貸款契約 理賠金要先拿去繳房貸 08/21 21:03
→ oodh:所以就沒有「房貸不用繳」或「房貸保險理賠」的問題 08/21 21:04
→ oodh:受災戶等於免費拿到一棟爛房子不用再繳 也許還有剩一點保險金 08/21 21:05
→ oodh:可以彌補過去繳的,或拿來重建 --也許不夠還要貼 不一定 08/21 21:06
→ oodh:原則上一個風險不能雙邊保,你保的強制險會賠 貸款就會被繳掉 08/21 21:08
→ oodh:房貸保險就不會理賠;但實際上 強制險通常一樣是同一家集團的 08/21 21:08
→ oodh:所以來來去去賠的都是他們 XD 保險原理的現實荒謬 08/21 21:09
推 LORDJACK:有再保公司啊 08/22 02:06
→ oodh:再保是給保險公司保的 房貸保險是給銀行保的 08/22 06:13
→ linbryan:如馬英九如他所講那麼照行政規矩,應是國家保險單位買下這 08/22 14:43
→ linbryan:些災民貸款合約,然後先停繳,沖銷或其他方法.如老美買下 08/22 14:46
→ linbryan:兩大房產,印很多美元,才合乎法制制度.現在這種做法,就是 08/22 14:48
→ linbryan:趕快找些學者/聖人幫他在法理上背書 08/22 14:49
→ oodh:底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有相關描述 08/22 17:32
大致看了一下
沒看到相關的規定
看來政府不打算這麼作
那代表還是有腦筋清醒的官員在
推 LORDJACK:因為有再保公司, 所以保險公司不會全部損失啊 08/23 03:09
→ LORDJACK:所以 "來去去賠的都是他們" 不成立 08/23 03:10
※ 編輯: greenfantast 來自: 203.75.24.250 (08/24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