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lic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個人覺得不應以押低房價當作政府施政的目標, 健全交易制度及相關法規就長遠而言,可能比較 有效。 例如仲介應只能代表買方或賣方其中一方,如此 才會和顧主的利益一致。代表買方的仲介,其所得 不應是成交價的提成,而應該是殺價空間的提成。 也就是買家省愈多,仲介才能賺愈多。這樣仲介才 會盡心盡力去幫買家議價,。二是限制仲介本身一年 之內買賣房子的次數,讓好房子能儘量供給到真正 有需要的人,而不是投資客。 上面提到的作法還相當粗糙,本身也有很多漏洞。 如何將這些漏洞補起來以達到原本的目的,還有賴 大家的智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