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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zzycat (做一個有顏色的夢)》之銘言: : ※ 引述《zaku7777 (2012/12/31)》之銘言: : : 如果只是為了稍微抑制一下房價, : : 可以考慮針對"投資性購屋"與"非自用住宅購屋"課予重稅, : : 然後後續購屋採累進課稅,買越多就課越重, : : 當房價不是因為供給不足而漲價,而是被投資客炒高時, : : 要仰制的是投資客的意願與購買力, : : 更仔細一點可以對千萬元以下房屋再加重課說, : : 億元以上房屋減輕課稅, : : 把房價與級距切成三等份,誘導富豪去採購中高端房屋, : : 讓一般人可以去買自用住宅購屋(一生一次權利,如果房屋因天災戰爭消滅, : : 可恢復一次) : 然後讓原本千萬左右就買得到的房子,為了省稅都被炒高到億元嗎? 先有課稅,才有加重或減輕 將一棟價值差不多8千萬的房屋炒到1億,還是得課稅呀 假設前者課稅是20%,後者是15%, 稅金各為1600萬比1500萬,但後者的成本還是多了2000萬 購屋者願不願意多付2000萬來換省100萬稅金,那就看人了 : 八零年代東京的資產稅很重,結果變成手握物件的投資客, : 非等到極高的價位,否則死不脫手, : 反而造成不動產市場流動低迷,供不應求,房價反而更高。 : 真要差別取價倒不如採相反,億元以上課重稅,千萬以下課輕稅。 : 但這樣一來就等於變相價格管制了。 這兩點就是考慮過,所以才反過來做 首先流動性的問題,這點是沒有特殊解法的,提出這個建議是著眼於 台灣目前的房屋供給還是充足的,只要供給大於需求,就可以這麼搞 如果需求大於供給,就應該停止這個做法(或得用其他辦法補償) 第二點,這麼做主要是設立兩道關卡, 第一道是扼止散戶型的投資客,他們手上有點閒錢而投入不動產市場, 他們手上除了自用以外,會有一至三戶房屋, 優點是租屋市場的租金價格會降低, 缺點就是,1000萬元以下的房屋價格會變相炒高 1000萬以下課重稅,每多買一戶再課累進稅 補償這個惡法也容易,就是對首次自用購屋減稅,對夫妻兩人皆首次自用購屋免稅, 讓真正有需要房屋的人,不受這個辦法影響 第二道是對專業的投資客,他們資金雄厚,一點稅金繳得起,不看在眼裡, 所以要誘導他們去玩高檔的不動產, 反正這方面的房價與一般升斗平民無關, 只要他們少碰千萬以下的一般市場,自然一般房屋市場就穩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