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aku7777 (2012/12/31)》之銘言:
: ※ 引述《CHycc (溫開水)》之銘言:
: : 我下的標題本來就是想要讓政府能稍微抑制一下房價而已
: 如果只是為了稍微抑制一下房價,
: 可以考慮針對"投資性購屋"與"非自用住宅購屋"課予重稅,
: 然後後續購屋採累進課稅,買越多就課越重,
抑制房價的方法和做法很多
我的建議當然只是其中之一個而已
z大你有其他的想法當然也可以提出來
這又不衝突 多管齊下更好
要累進課稅? 聰明的台灣人可不是吃素的
鑽這漏洞的方法應該不少
至少弄個人頭就是個好方法吧
何不乾脆規定房子買了10年後(或是更久)才能賣
那不是更好?
: 當房價不是因為供給不足而漲價,而是被投資客炒高時,
: 要仰制的是投資客的意願與購買力,
: 更仔細一點可以對千萬元以下房屋再加重課說,
: 億元以上房屋減輕課稅,
: 把房價與級距切成三等份,誘導富豪去採購中高端房屋,
: 讓一般人可以去買自用住宅購屋(一生一次權利,如果房屋因天災戰爭消滅,
: 可恢復一次)
政府把某些地區地價公告得很高
然後再把高房價的房屋加重課稅
是課房屋稅還是成交稅? 兩者都感覺有點怪的樣子
如果是交易稅
我是不是可以本來5000萬成交
然後說只賣500萬 把其他錢走入地下?
有時候規定越多 漏洞就越多
而且去討論上仟萬的房子
似乎沒多大意義了
因為再怎麼"抑制"也不關普羅大眾的事了
剛入社會的新貴(就暫定為年薪百萬以上好了)也不用多幫她們考慮太多
一切讓自由市場機制運作就行
我認為重點是不要再讓那些一坪15萬以下的房再有漲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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