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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都吃掉。 我覺得透過限制流動性與干預市場價格, 甚至是政府直接提供房屋供給, 其實在政策上都已經有前例造成負面的影響。 個人覺得師法新加坡的作法倒是一個很不錯的方式, 由政府對授薪階級相對提撥購屋基金,以福利政策的方式, 讓中產階級得以相對累積一筆購屋基金。 但是台灣(其實就是台北都會區)的核心問題在於投資客, 所以可以建議政府透過累進稅制的方式, 可以採取一定期間交易次數以交易額課交易所得稅, 或是者是以同時持有一定數額以上房產可以交易所得稅。 同時在房貸補貼或是獎勵的部分,對於尚未持有房產的國民提供折價, 或是鼓勵建商對於針對性市場提供專案與建案。 進而達到房屋普及的政策性目的。 另外,對於地目的劃分與變更, 台灣在這一塊往往都是黑影與黑手重重介入的部分。 當然也是地方政客與地方樁腳甚或是地方黑道的一塊肥肉。 在都市更新這一塊,地方政府應該更有效率的針對政策目的, 提供或是拒絕相關的要求與申請。 以上,其實算是牢騷,因為台灣目前看不到有足夠魄力與實力與理想性的政治人物, 可以有效的將這些落實;而我們公務員的素質與心態,也一直是處於: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狀態。這種充滿利益糾葛,還會得罪人的政策落實, 個人覺得要等到台灣實際感受到被邊緣化的時刻,才會得以實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2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