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mu1a0ne (F-1)》之銘言:
: 沒人討論??
: 不知道哪時候會通過...
: 通過機率如何
: 以及討論的如何了
: 詳細說明可去行政院下載
: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總說明.doc"
: 去立法院查只看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審查中" <= 這是屬於哪一階段
: 修正後 部會縮為29個
: 增加的八個
: 交通及建設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勞動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
: 消失的十七個
: 交通部、蒙藏委員會、新聞局、衛生署、環境保護署、經濟建設委員會、青年輔導委員會
: 、原子能委員會、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文化建設委員會、勞工委員會、
: 公共工程委員會、體育委員會、海岸巡防署、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飛航安全委員會
: (一)內政部主要業務包括民政、地政、戶政、役政、警政、入出國及移民、消防及空中勤
: 務等。
: (二)外交部主要業務包括外交、條約、國際組織等。
: (三)國防部主要業務包括國防政策、建軍規劃、軍政、軍令、軍備事務及國防教育等。
: (四)財政部主要業務包括國庫、賦稅、國有財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府採購等。
: (五)教育部主要業務包括各級和各類教育、學術審議、社會教育、國際教育事務、全民運
: 動及競技運動等。
: (六)法務部主要業務包括檢察行政、犯罪防治、犯罪矯正、更生保護、肅貪、政風業務、
: 行政執行、法規諮商等。
: (七)經濟部主要業務包括工業、商業、貿易、投資、智慧財產權、標準及檢驗、能源、中
: 小企業、創業輔導、產業園區等。
: (八)交通及建設部主要業務包括各類交通政策和產業、營建產業、公共工程基礎建設及技
: 術規範、觀光等。
: (九)衛生福利部主要業務包括健康政策及服務、全民健康保險、疾病防治、藥物食品、福
: 利服務、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
: (十)文化部主要業務包括文化政策、文化資產、文化設施、文化創意產業、出版產業、廣
: 播電視產業、電影產業、文化國際交流等。
: (十一)勞動部主要業務包括勞資關係、勞動條件、勞工福利、勞工保險、勞工安全衛生、
: 勞工檢查、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國際勞動事務等。
: (十二)農業部主要業務包括農業、漁業、畜牧、農業推廣、農業金融、農業生物科技等。
: (十三)環境資源部主要業務包括環境保護、環境監測、水利、礦業、地質、國家公園、森
: 林保育、氣象、水土保持及生態保育等。
: (十四)僑務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僑教及僑社、僑商、僑民之服務。
: (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退除役官兵就業、就學、就養、職業訓練
: 、生活輔導、救助及權益照護等。
: (十六)國家科學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全國科技政策之規劃、協調、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
: 科技學術基礎研究、科技顧問會議、核能發展與管制等。
: (十七)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行政革新,經濟發展與社會建設等政策之規劃、協調
: 、資源分配及績效評估,政府資訊管理,檔案典藏應用。
: (十八)大陸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總體大陸及蒙藏政策之運籌、兩岸經貿文化交流之規劃、
: 統合、協調及協商等。
: (十九)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衛生福利、經濟及公共建設、保
: 留地管理及傳統領域管理等政策之規劃、推動及協調。
: (二十)客家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客家語言、文化、教育之保存與推廣、客家傳播媒體之推
: 動、海外客家事務合作及交流。
: (二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金融制度法令、重要金融措施及處分、銀行、
: 證券、期貨及保險業之管理、監督及檢查等。
: (二十二)海洋委員會主要業務包括總體海洋政策、海洋資源、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
: 文教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協調、海岸巡防。
: 為襄助院長落實預算及會計管理、公務人力政策及管理,爰於行政院下設輔助性質之行政
: 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中央銀行主要業務包括貨幣、信用及外匯政策、協助金融體制的建制與改革,國幣印製等
: 。
: 國立故宮博物院主要業務包括歷代古文物及藝術品之整理、保管、徵集、展示、研究及闡
: 揚。
我覺得 行政院這東西啊 其實根本沒啥改變
行政院組織法為何要法律保留?明明只要規定就好
現在竟然連什麼部門要多少人 多少主管 多高職等
這些通通由法律規定 實在很不符合經濟效率
導致現在 連行政院要合併幹麻的 這麼麻煩
其實 外國無論總統制還是內閣制 都頂多只有二十個
結果哩 行政院竟然要二十九個!!誰跟我說幹麻這麼多啊?
其實 台灣的部會不用太多大約十個至十五個差不多了
不要跟我說刪太多衝擊太大 明明想綁樁就說
我覺得 台灣設置十一部 四個獨立機關也就夠了
十一部包含:
內政與國土部(包含直轄市自治 原住民自治 治安警察部份)
外交與貿易部(負責與國際三大市場做貿易協定)
財政部(稅務 國庫帳目管理 公有財產管理)
國防與退役軍人部
經濟與就業部(負責總體經濟合作 就業服務等)
農漁與食品安全部(主管農產品與海洋事務 食品安全等)
家庭與社會安全部(主管老人 婦女 兒童 弱勢者 家庭 社會保險等)
環境與能源管理部(包含國家公園與核能)
教育部(義務教育等)
文化傳播體育部(新聞事業等 有線電視之成立等 公共電視的主管機構 宣傳體育等)
交通與國土建設部(包含都市更新 基本建設等)
四個獨立機構:
司法總長部(個人構想 把檢警以及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合一 並獨立之)
國家金融監督委員會
國家學術研究會議(包含故宮 中研院 考試院(希望未來能夠) 國立高等教育機構)
中央銀行
未來將選務機構改做監察機構 ncc直接挪出行政院甚至廢止
再將很多東西通通拿出行政院 因為行政院不宜太大
而且未來應該改做偏內閣制 讓議員同時為閣員
否則會讓有一些廢物立委繼續當政 這是大家所不樂見的!
期待改為雙首長與總理內閣制 總統絕對多數選出與任命獨立官員制
建設性不信任投票與主動解散國會 設置專業性獨任監察官代替監察院
廢除大法官絕對釋憲權 設置兩院制國會 引進特命國會議員
廢除一級地方自治 只保留鄉鎮市等級的自治 廢除縣市自治(除非直轄市)
這是我認為應該一併改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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