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ondark92 (明星黯月)》之銘言:
: : 就像有錢的藝術投資人一樣 首批創作、第一張專輯 直接讓市府買走
: : 未來只有用市民貨幣買得到
: : 年輕人想要 就只好積極參與公眾活動
: 點子不錯,
: 不過可能要把社區貨幣帳戶完全電腦化,
: 甚至禁止持有人互相移轉,
: 否則有不同貨幣就會有匯兌發生,
: 想要使用這些有限性的有錢人就會拿錢去買這些社區貨幣,
: 而且一定買得到
: 古代有錢人花錢請人代服兵役,
: 現代網路虛擬幣和線上遊戲裝備也有人花錢購買
互相轉移的部份可以再研究
一開始當然是B(市府)toC(市民)
貨幣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就會出現CtoC的需求
這對這個貨幣的發展本身是好事,但對所欲推廣的文化來說 就要看是否能控制住
因為在B2C的部份 市府已經達成了它 1.取得部份市民剩餘、2.促進市民公共參與 的目的
是否要限定市民使用貨幣時 再達成一次3.吸引市民從事市府政策方向消費(如 租自行車)
還是其實就由他
會有人要想買,就是因為市民貨幣上有部份是市府提供的剩餘
一但出現C2C的轉移 購買者的買價會和市價產生相當的比較效應 而讓原市民賺到
比如說用市民貨幣看洋片折算250 看國片折算150(市價250)
購買者去買市民貨幣時,賣方當然不會用150賣 可能會把150的市民貨幣賣220
如此一來,政府提供出剩餘 希望市民賺取市民貨幣以達成上述 1 2 項目的的效果仍會在
因為參與公共事務的原市民仍然是得利者
他的折價行為 只是為了更方便把市民貨幣脫手,其實反而更讓人想賺取它
只是市府希望在消費市民貨幣時達成政策輔助作用時,會出現「轉移效果」
也就是吸引到的不是新的一群人,而是既有的使用者(本來就會去看國片 所以去買市幣)
白話來說 a原市民已經公共參與了, 那他公益應得的獎勵 是不是還要控管它
還是由他去套現 -- 如果能套現 那給出的獎勵是不是可以不需要這麼高?
但,如果能套現,會不會失去公益的本質?
b消費時的轉移 不會是百分之百的
就算是會看國片的人 還是會因為容易取得折扣 而更常看
要把消費市幣的政策效果訂在多少?
這些不是絕對的,是可以去拿捏的標準 當然,還要看是否能控管在預設的發展中
那這樣倒底好不好,就要看市府在設計和管控上
把市幣的效益設在 1 2 3 之類的比重是多少
就像消費券剛發時我也說過 消費的效益要越高,限制就要越多
但市民貨幣的效益不一定是在消費時發生
不過,以前一篇所舉的例子,政府為了提供市民貨幣吸引力
可能會提出許多「限量品」
這其中如果是物質性的 比如說CD、票、商品 那它本身就可以轉賣 不需限制
如果是勞務、一次消耗性的,就如說請警察繞過來巡
那開放C2C 的確會出現有錢人收買特權的爭議
這就要看市府怎麼設計了
如果可以C2C 其實對社會公益的運用上也會有更多的操作空間
比如說愛心工坊的麵包 定價都設計成 19、29、 39元
你來買麵包, 十元以下的零錢店家可以用市民幣找給你
像這樣,有些公益行為、政策,不一定是要你「出錢出力」 而是要你消費
被支助者也不希望只是從政府那拿錢,他們只需要產品行銷上多一點競爭優勢
比如說未來假如有生質柴油、電動車 也許是市府軸心翻轉希望大家到哪個商圈消費
經營者不是公有機關的話 折價再補貼太花錢 「特約 可以找市幣」就成為一個工具
當然這些都還有去設計遊戲規則啦
這是個很值得研究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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