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aquarius360 (路人甲)》之銘言:
: : 我只就我的規則來回應好了
: : 不保證,不過是可以提供老主顧一點點的優惠條件啦
: : 脫售?房地本來就不是人民的,要怎麼售?
: SORRY 我指的 是使用權 脫售
使用權脫售,我想這基本上與轉租是相同的吧
這是很合理的市場行為,我並未打算對其限制
而且那也是不太可能禁得了的
小離題一下,就像有的人提議要限制幾年才能交易
我只能說,我相信不管是要訂2年5年10年30年禁止交易
一定都會有辦法找到人頭來處理這種事的
結果只會發現檯面上的人頭是真的沒有在交易
但檯面下的買賣多半是沒有那麼冷清
: : 這個價位租不起,那就去租便宜一點的區域吧
: 問題是 你對該房子已經有裝潢了
: 生活機能已經熟悉了 只因為你經濟遭逢變故
: 所以就必須搬離 這樣不算是壓迫貧窮人嗎?
如果你說住宅的話,我想我前文已經有提到了,少說也該來個20~30年吧,
但若是你會想在最後的一兩年兩三年特地花大錢裝潢,
那我大概除了說一聲"強者"以外,也不太清楚該要說什麼
至於商業店面類的,我看過很多開沒幾年就易手的店面,
所以期限短一點,也許有的地段5年10年一期還不至於太過份
經濟遭逢變故也不見得就必須要搬離吧,
只要沒人搶,租金也不見得一定會漲價,也有可能跌價的
換個角度來說,以目前的制度來說,如果繳不起稅金,(要算房貸也可以)
......多半是一樣要搬的.............所以這個題目似乎並不會有什麼特別的差異
: : 土地都在政府手上的話,政府應該不會告訴我們
: : "抱歉政府沒有土地可以蓋國宅"吧
: : 我思考的過程也是有考慮要避免執行的情況比現在的狀況差就是,
: : 而且我建議從公有地開始一步一步慢慢來,政府再慢慢存錢從民間購回
: : 大體上不會對現在的房地持有人有什麼快速直接的衝擊吧
: 基本上 以為有錢就可以買人家土地
: 都是忽略人對土地的感情
所以我說了,我預期祖產的觀念會式微
對於那些永遠不賣也永遠不租的人,我會致上我個人的敬意
但對於不是這樣的人,那我就不知道那是什麼樣的感情了
話說回來,我如果不重視人對土地的感情,
那就不會主張提供老主顧優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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