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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aquarius360 (路人甲)》之銘言: : : 我只就我的規則來回應好了 : : 不保證,不過是可以提供老主顧一點點的優惠條件啦 : : 脫售?房地本來就不是人民的,要怎麼售? : SORRY 我指的 是使用權 脫售 使用權脫售,我想這基本上與轉租是相同的吧 這是很合理的市場行為,我並未打算對其限制 而且那也是不太可能禁得了的 小離題一下,就像有的人提議要限制幾年才能交易 我只能說,我相信不管是要訂2年5年10年30年禁止交易 一定都會有辦法找到人頭來處理這種事的 結果只會發現檯面上的人頭是真的沒有在交易 但檯面下的買賣多半是沒有那麼冷清 : : 這個價位租不起,那就去租便宜一點的區域吧 : 問題是 你對該房子已經有裝潢了 : 生活機能已經熟悉了 只因為你經濟遭逢變故 : 所以就必須搬離 這樣不算是壓迫貧窮人嗎? 如果你說住宅的話,我想我前文已經有提到了,少說也該來個20~30年吧, 但若是你會想在最後的一兩年兩三年特地花大錢裝潢, 那我大概除了說一聲"強者"以外,也不太清楚該要說什麼 至於商業店面類的,我看過很多開沒幾年就易手的店面, 所以期限短一點,也許有的地段5年10年一期還不至於太過份 經濟遭逢變故也不見得就必須要搬離吧, 只要沒人搶,租金也不見得一定會漲價,也有可能跌價的 換個角度來說,以目前的制度來說,如果繳不起稅金,(要算房貸也可以) ......多半是一樣要搬的.............所以這個題目似乎並不會有什麼特別的差異 : : 土地都在政府手上的話,政府應該不會告訴我們 : : "抱歉政府沒有土地可以蓋國宅"吧 : : 我思考的過程也是有考慮要避免執行的情況比現在的狀況差就是, : : 而且我建議從公有地開始一步一步慢慢來,政府再慢慢存錢從民間購回 : : 大體上不會對現在的房地持有人有什麼快速直接的衝擊吧 : 基本上 以為有錢就可以買人家土地 : 都是忽略人對土地的感情 所以我說了,我預期祖產的觀念會式微 對於那些永遠不賣也永遠不租的人,我會致上我個人的敬意 但對於不是這樣的人,那我就不知道那是什麼樣的感情了 話說回來,我如果不重視人對土地的感情, 那就不會主張提供老主顧優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