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野戰炊爨車說起,
野戰炊爨車是一個縮小,可移動的全能伙房,它本身沒有啥不好,
該有的功能都有,它的問題是外部的
很明顯,它得供燃料,供水,供糧食,供"一定熟練"的伙房兵,
才能辦出伙食出來,
如果在類似88水災期間,部署到災區,
就必須供給上述資源,才能在2個小時內辦出300人份的伙食
柴油爐的柴油,需要供給
洪水滾滾,水是很多,但需要過濾煮沸才能煮飯煮湯
糧食,主食米麵是還好,但蔬菜肉品,生鮮食品,冷凍肉類,部份需冷藏冷凍,
未煮之前體積龐大,煮熟之後就縮減了,運輸時極佔空間,
其他調味料,食用油等就不用提了
這都還好,但如果天災戰災導致道路橋樑中斷,一時運不進去給野戰炊爨車用,
就變不出花樣來了
至於副供站制度,伙委制度,用關鍵字去搜尋就知道了
全募兵化之後,繼續留著制度荼毒低階軍士官,實在說不過去,
再者,基層連隊要培訓專職的膳勤兵嘛?
戰鬥兵力已經夠小了,當然拿步槍比拿菜刀好
1.取消伙委制度,將開菜單的重責大任踢給高司辦,全國軍統一吃標準菜單
2.將團膳任務踢給退輔會,成立各地區中央廚房(公司)負責採購,烹飪,包裝
3.取消副供站制度,中央廚房與各供應商招標與否,國軍不介入
供應基地與流程
供應商 -> 地區中央廚房 -> 地區大型軍事基地
(原料) (製作為團膳並包裝) 供應車隊 伙食供應處
(可外包)
指定地區內,旅級以上之大型軍事基地,設伙食供應處,
用來接收,儲放,轉發給底下各支單位
(伙供處只是個團膳儲放單位)
伙供處 -> -> 各單位廚房
各單位勤務車輛
-> 外陣地或其他單位廚房
從伙供處,由各單位派遣勤務人員前來領取三天份團膳,
回各單位廚房,
外陣地或附掛,附屬之各單位也是如此行
好處:
1.國軍團膳統一由中央廚房採購,烹飪,包裝
,減少採購浪費
,伙房人力集中運用,且不計入軍隊員額
,免除低階軍士官需耗費在伙食上的心力
,伙食處理過程可標準化,管理化,使安全性增加
,必要時中央廚房可直接供應災民需求
2.電腦化膳勤物流管理(至伙供處)
,三溫車隊(常溫,冷藏,冷凍)標準化
3.各單位廚房只需簡單的廚房能力
,三日至五日份的冷凍冷藏儲存能量
,只需解凍,加熱的廚房用具
,一般速食店等級的伙房工作訓練
,減輕伙房人員的工作負擔,降低被指定督導管理伙房的軍官壓力
4.事責問題規屬清楚,容易調查
5.野戰炊爨車只需簡單的加熱功能,所需燃料,食水皆少,後勤負擔低
,因此炊爨車體積小,功能簡單,易運輸,也不容易故障
,可快速供應給大量人員或災民使用
簡單講,就是引入美軍團膳制度,以台灣來講,台灣澎湖引入團膳制度,
供應面,並沒有重大困難
金,馬,東沙,南沙外島,艦艇當然得另有一套制度來輔助
戰備糧仍以國軍野戰餐盒與口糧為主,但既然供應能及,就可直接吃團膳,
而不用吃餐盒口糧,也減輕野戰餐盒與口糧的儲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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