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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標題好像是炒房產吧... 聽說新板特區最近炒得很兇, 民法有這種修正方向是很好啦... 至少方向對了, 但手段似乎還不怎麼強硬。 我有位經濟學教授說: 抑止炒房產, 就限制規畫區內的房子購買後5年內不得出售! 看他們怎麼炒! 不過我想這樣一來房產掮客會很怒= =... 二來房子應該越蓋越慢吧... 從預售開始賣完後五年才蓋好!! 我還是覺得政府的手段要強硬一點, 最近在教國中生公民科的經濟學, 有一個題目問道: 下列何種投資較為穩定? 答案居然給房地產, 我一想到房產的風險我就要吐血了... 而且這個題目不知道是不是普世價值, 至少我在題目旁邊加註了一句話: 『不是所有的台灣人都有錢到可以玩房地產...』 就台灣的奇尼系數來看, 應該只有前20%的人有本錢玩吧... 個人分享, 不妥請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