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的趨勢是朝向變形工時與彈性工時發展
過高的勞動保障結果就是就業機會提升有限,講到最後還是一個問題
要好工作還是要工作的選擇。
簡單的案例,通用汽車被自己的公會搞倒勞資皆輸就是最好的例子
至於不告不理,並不是我要討論的主題。你可以另開主題討論
: 同意自己的權益要自己保護。
: 但是法律不是死的。參考先進國家作法,訂定台灣的勞工政策時,不應該考量
: 台灣的產業結構、社會文化和工作文化嗎?
: 如果這些有考慮進去,還應該採用一個不告不理的原則嗎?
: 當我和您站在不同立場爭論這些政策不合理的時候,就是保護自己權益的一種
: 方式。請不要再說要先瞭解政策或法令,因為大多數的勞工都知道,照這些法
: 令去申訴討公道,由於台灣的產業結構、社會文化和工作文化,只會讓自己在社
: 會上受到更多傷害。
: 這算是惡法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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