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後 我要說的是 台灣未來應該要做以下四件事:
: 1 中央部會少到現行部會的一半(約15~17個)
: 2 行政區重劃為八個至十個大行政區(包含高山地方與離島地方) 分為兩級地方政府
: 3 首都遷移出台北 或分散首都機能
: 4 東西發展分別進行 東部著重"無污染工業" 西部則由各個都會區發展"科技"與"出口"
: 以上就是我做的回應!!!!
你的解釋反而更亂了
首先。兩個特別行政區 是僅作概念,還是要作為院下轄的「地方政府」
照你的說法是「政府」,那
你在前文抨擊了組織精簡不力
但你卻又提議再多一層組織: 在縣之上再多一層「行政區」
以你的文意是 中央-- 6又二行政區 --縣
這樣豈不是開組織精簡、扁平化民主化 的倒車?
又,對應西部縣市的是六行政區,和它相對的是東部的「山地特別行政區」
但東部三縣卻只是「山地特別行政區」中的(你認為只要分成)兩縣
這樣不反而讓東部的層級更低?
本來精省後,所有的縣市原則上都是直轄
你這樣分等於讓你所謂的東部兩縣向下降一階
那,究竟你是想讓西部六行政區下再分縣、開組織扁平化倒車呢?
(而且這樣縣會很小)
還是沒有要讓東部分兩縣,那就真的合併了
還是東部有要分、西部不要分,這樣有點奇怪,而且東部平白降級了
又,就算你認為東部 以單一「山地特別行政區」的政府和西部六行政區相應
不叫「合併」,同時 宜花東變成兩縣也不算合併
我仍然想請問這個 "2"縣 從何而來? 為什麼不是現在的3 或4 或1?
總不會是「感覺」的吧?
台灣並不是昨天才從太平洋升起來,然後我們現在來劃一下地界
宜花東三縣的政府組織、文化意識、原鄉情結 都早已形成也有其地理人文界線可循
你所謂的2縣是怎麼分? 比現今三縣好在哪?
同樣,東部六行政區又好在哪?
同樣,中央部會剩15~17個又是從何得來?
這個數字,該不會就只因為是30的一半吧?
你想要東部做的「無污染工業」是指什麼
不建設,這個「無污染工業」怎麼出貨? 不建設怎麼吸引企業和人材駐留?
還有哪個工業有「無污染」的豁免?
我認為你舉舊政見,並且誤以為它們能掛上諸多優點,就再舉一個例子吧
你提議桃園盡量可以把台北的人口地區分走、卻又認為南高應該合併
其實你可以去找一下 只要是學者,而非立場鮮明的政治人物
是絕對不會把這兩件事一起論述的
因為它們根本上矛盾
撇開政治算計不說
認為台北應該被切割的,除了認為資源獨厚,就是考量「葉爾欽效應」
認為不應該有一個都市人口占全國1/4以上
-- 這樣中央政府行事的中立和專業會被影響
照這個說法,台南和高雄兩都會一樣不應該合併
反之,
支持、規劃 南、高兩都會合併的理由,
主流是「具國際競爭力的都會,其市區理想人數應有三百萬 而連郊區應有六百萬」
-- 也就是你最反感的經濟競爭論
你承接了這些學者的「妙言」 卻沒深入了解他們立論的依據
如果不是誤用,難道是你有什麼過人的見解,能同時解釋
台北行政區不應該人多、而南高卻該併嗎?
如果台北的人口地區應該被桃園分走 是因為覺得它太大
那西部分六區後,南高行政區的人口不嫌太多嗎?
同樣重要的是,屏東怎麼辦?
西部分六區,屏東一定不可能單獨一區,他又不能算入山地特區
併入已經過大的南高行政區嗎?
我很歡迎你持續的思考、討論這個話題
不過這不需、也不該急於一時
在敲鍵討論之前,我希望你現在應該能體會到
你原本所倡議的那些立論,其實你並沒有這麼了解它們
他們有些被提出來的理由和你支持的想法有所矛盾,有些甚至彼此矛盾
你是不是要重新審視、也許重新建立你自己的立論呢?
又也許,其實不需要「急著去動手劃分」
越到後來,我越少去提議關於合併、分割、重劃 的事
我所謂的設「部」 也是保留縣級機關,是把部份事權土地回收而已
因為這種事一動不如一靜
自己急忙地劃出一套新地圖當然是很有「自成一格」的感覺沒錯,
但,它的價值、它的成本 才是決定最後是不是要這樣重劃的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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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覆蓋一張蠶絲被 結束這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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