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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我想我有必要澄清我的論點,簡單的說: : 1.行政區的重劃,必須考量預算是否能支撐 : 如同一個建築師會和客戶討論專案的目標、需求和預算限制。 : 而建案的目標則是在預算限制下對原案需求與目標做最有效的分配 : 反之沒有談預算的計畫,儘管可能是完美的,但案子背後無口袋支撐 : 該案也僅能當作一個空想的腹案。 一個政策在提出時 固然必須在預算限下做最有利的投資 但是我覺得事實上預算卻非第一個所要提的!! 我這麼說吧!! 一個政策的提出 首先應該要提的應該是"問題" 再來是幾個"解決方案" 其次是"預算" 最後才是"具體方案"!! 而我發的文 自頭到尾也還在"解決方案"上 "政策"這個東西往往都只是提出"解決方案" 經過政府部會評估後 送交立院要求撥給預算 連藍圖都沒有 只還是口號 就開始施行 是一個"矇騙"的政策 "行政區劃分"的提出 我應該在標題很清楚的說出我的立場:我反對獨立升格 在學者提出應該要促進均衡發展與區域合作時 竟然提出獨立升格 還有立委說要聯合 花東與南投 企圖組個"中東市" 雖然只還是"說說" 可是仍認為獨立升格將來會成為"大禍害" 因為缺乏更多的事前考量!! 因此 有部落格提出"五縣五市" 呂秀蓮提出"二國都四省二特區" 謝長廷提出"六星計畫" 加上有學者提出整併鄉鎮市 還有高山與離島兩個特殊情況 所以我才認為"提出五都 不如重新規劃行政區劃"!! : 2.目前台灣自治政府問題在於中央和地方稅基不平等的狀態 : 地方稅基的分配比率是直轄市43%,縣市39%,鄉鎮市12%,縣市分配款乍看多 : 但仍有許多稅目是要分一半給鄉鎮市層級,故實際上縣市分配款是相當少的。 : 此外統籌分配款帶來的結果則是資源集中在北高兩市的小地區。 : 如果行政區重劃並沒有討論統籌分配款的比例,分配款的稅基?分配款規模? : 或僅照目前分配款類推,皆無法改善目前地方無錢自籌的假自治真依賴中央的病象。 獨立升格後的五都 相信"資源集中於重點地區"也是無法避免的 有人說 資源集中的問題 在未來因應擴大腹地的問題 一定會開始重視周圍地區 "統籌分配款"的問題 相信也一定會逐漸解決!! 另外 "地方自治"是目前世界各國為了要更精簡"中央"所開始重視的課題 所以在各國一系列"政府改造"的工作項目中 加強"地方自治" 釋放中央權限是必須的 如果中央政府把持地方財政 作為威迫利誘的工具 而身為民意代表身兼人民與地方利益 卻以黨利優先放在前頭 那只能說台灣真正要進入民主社會 前途堪慮 另外有一些事情必須要說清楚 我不是一個實業家 充其量只是愛批評時政的"網友" 預算是那些實業家 如政府官員或立委等人來計算 所謂政策不過是各種預算案的統籌方向 不然 各個總統候選人提出各項"政策" 早應該也提出他們的預算!! 況且每次拿"錢"當作是攻擊目標來"破"人意見 是否應該拿出一些"立"案呢? 很多人在面臨他人提出改革時 只說一聲"沒錢"來阻止對方提出的改變 然後批評!! 那麼 提出改革的人有些不過是個意見 為何要被人拿"錢"做攻擊理由呢? 您應該認為 台灣是民主社會吧!! 那對台灣的民主素質 您是否有信心呢? 很多問題 真的是陳年問題 總是被立委說"沒錢"來阻止改革 以免妨礙自己的既得利益 然而當初提出十大建設 也是在台灣沒錢的時候 剛開始提出想法時 擬定政策前也被人嫌 等到政策方向大致定了 預算內容細節與時程都好了 最後在立院說明並半強迫他們接受 才造成台灣經濟奇蹟!! 在司法改革時 也是把大方向定了 再搞細節!! 許多學者提出很多想法 被執政者拿來當作政策 並擬訂預算前 學者也很難提出具體預算 我承認我的能力有限 沒辦法告訴你具體預算如何如何!! 只能說"獨立升格"乃是在逃避問題 並非解決問題 而且升格後鄉鎮市問題更多 與其如此不如在之前 做一個妥善的計畫 不要只是說獨立升格是短期計畫 把三都十五縣加一當作中期目標 區域統整作長期目標 但卻從不把長期目標公諸於世 如果再去看看官方的網站 民間的部落格 碩博士的相關論文 報紙社論 政論節目 我所提出的行政區重整 不過是將他們的共同提出來 然後比較現今政策 提出"獨立升格不過是逃避問題與哄騙 應該先考慮區域統整與均衡問題"的觀點 地方自治 一方面是為了更貼近民主 中央應該要依法給予地方"法定"補助使其適性發展 另一方面是為了解決中央日漸困窘的財政問題 以及真正達到執行"確實"的目的 若拿"補助款"當作威迫利誘 也前或許會悶不作聲 但現在的人一定會給予相當制裁 至少 這個版應該又會有人發表相關的文章來作為攻擊!!!!!!! : 3.行政區的重劃也會改變地方層級的選區劃分,選區席次。 : 除非都是官派,否則行政區重劃或精簡都必須討論這塊,否則無法套用於地方自治現實 以前 我也認為"官派"是目前唯一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 但如今看到各國目前的動作 無論在中央政府改革 或地方政府改革 特色都是向下分配 而非向中央集中!! 太多人了 計程車司機 理髮店老闆 公車上的老人對話 連我父母都說"官派"才能解決 原因幾乎都如出一轍:防止政治亂象加深!! 甚而還有人開玩笑說直接分成三都啦!! 離島通通納入三都管轄 反正"中央"集權管理啊!! 但是 許多國家的市鎮或社群(相當鄉鎮市區與村里之間)都採行直接民主 而且行之有年 未必有何不妥 或難以實行之處!!那台灣為何不行? 改為官派 不過是掩耳盜鈴 讓地方上減少"反對"聲音!!至於中央反正有立院去吵夠了 行政區重劃必須討論這塊 難道獨立升格就不必討論這塊嗎?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後 他們要面臨鄉鎮市區重劃的問題 以及以後的定位問題 其他三都應該也要面臨這些問題 不是說"不用重劃行政區就可以不必討論" 選區也是如此 當鄉鎮市區重新調整時 本來也會面臨選區調整 但選區調整是依照鄉鎮市區的人口與地理作為劃分 所以調整幅度應該跟鄉鎮市區差不多 : 故我第一次看完這篇文章的結論,就是『可怕』 : 完全沒有講預算分配,沒有選區席次的劃分、選區劃分的藍圖 : 而且這個行政區整體看起來就很怪,然而並沒有討論預算層面 : 若假設僅維持目前的統籌分配款比例,我們再看新制 : 該制說西部要有4~5個行政區,結構縣市變成都縣,市鄉鎮村里簡為市鎮 : 東部有3個區,姑且設為都層級 : 故此制自上層到下層分別是:都縣(縣轄市)、市鎮 : 都縣負責:經濟、社會、衛生、教育、港務、文化 市鎮負責居民生活圈與自治基本單位 : 中央市:中央山脈、玉山、阿里山高山區,市下有兩個縣市行政區,設行政院 : 台北都 : 桃園都 : 台中都:設總統府和立法院 : 南台都 : 花蓮都 : 台東都 : 宜蘭都 : 離島都 : 沒寫的是文章沒題的空白,就這樣,沒了。 我要說的是 您真的沒把我的想法看清楚!!也幾乎把同級的行政區就等同看待!! 這是十分大的謬誤!! 而且是導致我們意見衝突的原因!! 我在後面的補充中 雖然說的是"兩級"!! 但非同一級建制就一樣 您失之千里!! 再為各位繼續解釋清楚 我所提出的新制: 1 縣(地方)或都作為"區域整合"的層級 負責經濟與監督輔導所轄各市鎮的自治 市鎮則作為基本的自治單位 也就是"社群"或市鎮層級!! 以直接民主管理具體與細節 ----->就這點而言 您說的還可以算是我的本意 2 我的基本建制是 首先將本島與"離島" 在離島地區設置統合的"離島地方(特別行政區)" 本島則將"中央等三座山脈" 分離 建立"高山地方(特別行政區)" 這兩個地方是"特別行政區"是必須靠中央做特殊的處理 因此個別立法規範其自治 其他地方則統合設置"縣"或"都"或隨便叫啥的行政區 數目約六個左右 首都"要嘛分離機能 要嘛遷離大台北地區"------>我是兩個選項 而若採行遷都 不妨將以前省政府所在地做為首府 將中央政府遷往至此 監察院與考試院不是我不重視 而是在於他們獨立性 所以我希望是不要跟行政院在一起 但這也不是什麼很關鍵的問題 至於立法院 當然要跟行政院放一起 總統府的位置就看將來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 很多事不說清楚 而只說一個大致政策的方向 在於因為憲法體制的關係 在憲法未通盤改變之前 很多政策說了也是違憲的做不來 然而馬政府卻說要通通升格至"直轄市"老實說這是趨避憲法問題 精省並非廢省 否則只要一廢省 不還通通變成直轄市!! 台灣人很多事情沒搞清楚 馬政府提出的政策實在很....不該 這才是我發文的目的 -------->攻擊"獨立升格" 而未做通盤改革 避重就輕 逃避問題 : 這個行政區的主要目的僅有三 : 1.分出高山和平地行政區,原本南投變中央市後,行政權責範圍變大 : 2.桃竹苗合併桃園都、雲嘉南高屏合併為南台、台北縣市和基隆市合併為台北都 : 台中僅縣市合併,都是西部縣市的合併,東部改制後並沒有變化。 : 3.一個處理國內行政事務的行政院,被丟到中央市,議會體系和總統府的政治中心放台中 : 考試和監察沒說,姑且再認為維持不變,故目的為政治中心遷移到台中 : 整套制度最有利的還是台中縣,改制為台中都只要多管台中市又可得政治中心 : 桃園都要處理桃竹苗3縣市的行政事務 : 南台要處理雲嘉南高屏5縣市行政事務 : 中央市要處理荒野深山,也許還要負責山難援助 : 預算分配並沒有提,我們設平均分為9分,每都各拿1/9吧。 : 事實上這套系統並不會增加區域均衡發展,也沒考慮到精簡後都縣政府能否負擔擴大的 : 行政區劃,拜託,你知道各縣市的行政業務有多少嗎? : 再精簡合併,我看南台行政官僚都會哭死 : 不是只有精簡就可以達到區域發展,如果精簡就可達到區域發展,美國為何不按照經度 : 從左到右精簡為10州就好?問題卻非如此容易,你的地方自治的分治概念一開始就錯了 雖然我很不喜歡別人誤會我死不認錯 但是就這個問題上 我覺得這實是M大的一大錯誤 不曉得 是否因為"您的解讀"而說我獨厚台中 會不會到後來還被說"我根本是台中人" 我非台中人 也非獨厚台中 而"中央市" 我說的是中央政府所在地 將來可以"改名"為中央市 大家都知道 台灣省政府在中興新村 中興新村在南投 還說我獨厚台中? 況且那也只是個選項 我發文或在後來回文上說了很多 是不是我排版太差呀!讓人看成這樣 就"行政區重劃"的進一步細節上 針對M大提出的各個問題 我一一回覆: 1 省政府在南投縣 非整個南投 (我的天啊!!) 而且我之前似乎有說 市鎮層級是二級行政區 因此不會將南投縣降兩格吧!! "中央市"的建制有兩個方式 其一直轄於中央(如華盛頓特區) 其二只當個政府所在地 我個人傾向前者 也不反對後者 這一切也要等大家有共識遷都後 再討論吧! 不曉得 針對"中央市"的一些名字與區域範圍的質疑 我這樣解釋 各位能理解嗎?! 2 對於您提出第二問與第三問: 精簡後的各縣市的範圍 我是在考慮台南與高雄分合的問題 因此數目我還不敢確定 反到M大幫我給他定了 這非我本意喔!! 我之前或許留了很多空白 但是主要是在提說 "區域整合與行政區重劃"代替"獨立升格" 因此很多都吸我只擇幾個重要的說一下 想等各位的反應!! 我可能邏輯真的太弱了吼! 我的原意是這樣的 看出入有多少: 台北縣(都):台北縣市 基隆 或分離出雪山山脈 桃園縣:桃竹苗 台中縣(都):台中縣市與彰化縣 台南縣:雲嘉南縣市 高雄縣(都):高高屏 (PS:若台南跟高雄兩都合併 則應分離嘉義至台中縣) 宜蘭縣:宜蘭縣與原台北縣雪山地區 花蓮縣:原花蓮縣 台東縣:原台東縣 (PS:若東部要整合成兩縣 則以雪山山脈與蘇花段為一縣 花東縱谷為一縣 但領土太狹長) 高山地方與離島地方兩個特別行政區 若中央市要由中央直轄責成為第三個特區 因此約為六縣(或八縣)兩地方 共計有八個至十個一級行政區 至於市鎮 我認為約以七萬人為基本或約領土的三百分之ㄧ約分為250至300個市鎮 原則上都設"鎮" 但人口若高達十二萬人則設"市" 再引進日本的"政令指訂都市"制度 若人口達二十萬密度過高 稅負佔全國總稅負的某比例或為該縣治或中央政府所在等 依法設置直轄市 非"真正的直轄"而是賦予其比一般市鎮更大的自治權限 "都縣"設置"議會"與"首長" 市鎮設置"委員會" 再由委員會選"執行官" 直轄市比照"都縣"建制 另再設置"市區"作為直轄市的派出機構與選區 高山地方與離島地方則設置"區" 由其他特別法律規範之 有別於"都縣"因而稱"特區" 高山地方以"原住民部落範圍"為標準設"社(村)"(名稱自決) 非原住民聚集地則設置"鎮" 高山地方就地方政府部門而言 就以"原住民各族代表"兩名與非原住民代表若干人組成參議會 再另外選出該特區首長或由中央指派 負責執行議會工作!! 離島地方則以"各島群"獨立設"地區" 如澎湖地區 金門地區 馬祖地區 南島(東沙 太平)地區 大洋地區(太平洋各島)等 各地區採行市鎮的建制 設置委員會 由委員會選出執行官 負責選派下級政務官 至於離島地方的地方政府則由各島地區代表組成"參議會" 以及選出或中央指派首長 以上我印象中我似乎說過了 我只是再講一次而已!! 至於中央的議會席次 我是認為立法院應該以"聯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選出約150席各都縣代表 離島地方則由各地區選出一名代表在立法院採合併一票表決之 不要算入150席中 原住民代表則應該要實現"一族一代表" 不要算入150席中 或者 分成兩院制 一院全國人民依單一選區兩票制合併投票 不分地區 另一院則由原住民各族代表 離島各代表 與各都縣代表組成 前者負責一般立法工作與中央預算 後者負責審核立法 地方預算以及其他三院人事同意 這兩個方案中 兩院制是以未來台灣採取雙首長偏內閣制或內閣制為目標建議的 一院制則是目前立院可以改良的模式 "立院減半 效率加倍"在我看來狗屁而已!! 說減就減!!所以才擴大政府改造或地方升格的問題 我還主張廢掉監察院改成獨立監察官 以及丹麥司法總長制度 降低考試院的層級 納入行政院 但仍保持任期制與獨立性 但這些 是偏離我的主題的 因此不再贅述!! : ※ 引述《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之銘言: : 還有你對我大政府的批評根本是稻草人,我根本沒有提出大政府的論點 : 我是說目前地方政府因為稅基不等而要依賴中央補助,而成為假自治真依賴 : 如果這能定義為大政府,那大政府的國家真的很多。 : 至於地方稅基足夠,你要改啥制其實都OK呀,改個聯邦制也可以玩 : 只是現在玩不起來就是稅基不足沒口袋,你也沒講預算分配 : 一個只有畫圖重畫勢力範圍,但不論有沒有錢讓你做事,你切的再平衡又有什麼用? :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你有沒有聽過?無米之炊就算巧婦想做滿漢全席, : 滿漢全席又何嘗不是空論? 是空想不切實際的幻想沒有錯呀。 : 然後被我一搓預算問題就氣著七竅生煙,大絕都放出來了 : 可見你對行政區重劃根本是一個信仰問題,而不是政策問題 : 眾人皆醉我獨醒,他人批評為對我惡毒的反駁 : 我看其他人回應,能讓你聽進去的可能性喔 很難啦 : 政策是討論,不是信仰 說實話 從上述中您對美國聯邦制的誤解之深 認為美國聯邦可以隨意畫分 就覺得您應該要好好讀一下各國歷史!! 北美十三州是以前應國管轄的十三個殖民地 後來新增的各州是西部拓荒所多劃的 所以很清楚看的出他們邊界"異常"的"直"!!非我們一般看到的凹凸不平 您說我對地方自治是一大謬誤 但事實上 我發覺您根本未了解地方自治的真諦 地方自治並非說讓地方完全的自由或財政自主才能地方自治 首先 中央對於地方的財政補助要依法定來補充 而地方本來就所其他收入只是不如補助 中央必須放手地方 讓地方政府可以依"其居民意志"來處理中央補助與實行地方事務 我承認 沒錢說啥都是屁 但是這不是地方自治失敗的唯一或首要理由!! 地方自治的失敗在於中央對地方過度的干涉 拿補助款作為威迫利誘 再來是各地方居民只關心"國政"而不在乎"地方政治"! 這句話 我要解釋否則又被放大解讀! 在單一制國家如英國 法國 日本等 他們居民對於地方的關心決不亞於中央 譬如地方上公路 公署等建設 甚至在美國他們市鎮居民十分關心地方問題 中央的問題則大都交由代議士解決 美國各州要多或少 由各洲決定 聯邦政府在各項事務上還不敢觸這個眉頭 這是台灣人難以理解的!! 加拿大與瑞士的地方自治盛況 更是我們難以用言語所能形容 若說我自認是"眾人皆醉我獨醒" 這我還不敢當 我不夠格當屈原 只是覺得很有趣的是 是不是在台灣住久了 還是說很少有機會出國或研究 地方自治與聯邦制 台灣人很難去想像 也很難說去接受 否則不會拿一堆"預算"與"補助"或其他有的沒的來作為藉口說 地方自治沒用啦 之類的 最後 我必須要說 所謂政策是一種對策 面對什麼問題時拿出什麼對策 所謂的預算是為了要實現政策中各種措施所需要的錢!! 預算固然要顧慮 但是連圖都沒劃 就想著買材料跟開工 似乎快了點吼!! 我提出的只是政策 而非具體措施細節 當然我自認沒能力作出預算表 我非專業人士 您可以拿預算堵我的口 讓我說不出話 但是真要您提出一個"做法" 不曉得您是要跟馬政府一樣 還是說有其他好方法 但可能要麻煩您要自己拿出預算了 我知道政策不是信仰 但是政策也絕非隨便可以拿出具體的預算 因為有太多太多未知數了 一個問題一個政策相對應著 但一個政策又許多預算案 如果談政策就需要以預算回答 那中央銀行也別說什麼貨幣政策 匯率政策是政策了 總而言之 拿預算問我 我無法回答 自認輸您這位"精算師" 但是我以為 您不能總把別人拿出的牛肉說:"太貴了不能吃" 就把它弄倒在地 您應該要指正 牛肉哪裡不好要如何處理 錢是在哪裡太貴不合理 我只能說 我不會因為你拿預算問我 我就氣急敗壞 只是覺得您自始至終只會拿錢砸人 然後只拿一個點否決全部 這叫見樹不見林!! PS: M大請注意版規限制 不要說太尖銳的話語 這是討論版不是政黑板!! 我才剛被版主鎖文說我太諷刺人了 您還這樣!!是不是太過分了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6.110
KeySabre:幫個忙~ 標點符號跟排版稍微弄一下,視覺負擔比較小 02/22 16:05
KeySabre:建議雙方就事論事,不要額外牽扯到人身部分 02/22 16:07
stevegreat08:不好意思,下次改進!!只是提醒他注意版規,剛被鎖文過! 02/22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