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evegreat08:我深有同感! 03/12 01:48
→ NKN:沒同感 特定條件下 殺人無罪 自古皆然 03/12 02:02
→ NKN:自殺本身也不犯法 協助自殺才犯法 03/12 02:03
→ Eventis:不過上開殺人無罪與何者犯法,已經是評價的結果,而非論證的 03/12 02:03
→ Eventis:過程了.亦即,這只不過是,因為這麼幹的,所以這麼幹了. 03/12 02:04
→ Eventis:題外話,自殺到底要不要論罪,也不是沒有異說,這牽涉到自殺 03/12 02:05
→ Eventis:"未遂"時的問題.自殺若論殺人罪,則若自殺既遂,行為人已死, 03/12 02:06
→ Eventis:法律無從追訴,論罪並無實益;而若懲罰其行為非價而及於著手 03/12 02:07
→ Eventis:則對求死之人,無異於更堅定其"要死就一定要選個保證死透的 03/12 02:07
→ Eventis:死法",因而更有害於本欲保護的法益(生命).與其說自殺本身 03/12 02:08
→ Eventis:必定不犯罪,不如說是不將其論罪科刑,較符合制度設計的目的 03/12 02:08
推 oodh:如果這個命題為真,那麼人權是不成立的 -- 人權本來就不是自 03/12 10:24
→ oodh:然存在的事 是從宗教上神創人演變為天賦人權 在教育.民主普及 03/12 10:25
→ oodh:後才被推崇的 03/12 10:26
推 Caltren:請問 "執行死刑越多的社會,會促進犯罪率提高" 怎麼來的 03/12 17:14
→ Caltren:誰因誰果 或互為因果 或根本就是社會文化民族性整體因素? 03/12 17:16
→ stevegreat08:死刑既無法成為犯罪率增高的依據,也無法證實可降低 03/12 17:18
→ stevegreat08:犯罪率,解決根本社會問題最為實在。 03/12 17:19
→ sazon16:完全不認同!剝奪生命是不人道 那判徒刑剝奪人自由就是人道 03/13 12:35
→ sazon16:嗎? 照你這樣推論 根本法律制度就該完全廢除了 03/13 12:37
→ stevegreat08:徒刑非剝奪而是限制,請您去搞清楚!!謝之!! 03/1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