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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 引述《houkoferng (我是星間飛行廚!!真的!!)》之銘言: : 我想請問, 如果加班費一定要依照時間去發放, 而加班費又遠遠比正常時間薪水高, : 比如說正常薪水1, 加班1~3小時內薪水1.3, 加班超過3小時薪水是2 : 這樣, 除非公司"不幹了" 不然工作量就在那, 他怎麼可能"緊縮新的工作職缺" : 這邏輯上我無法理解, 可以請您指點小弟一下嗎? 一廂情願的邏輯,實際狀況在獲利與人事成本不變的情況下 會變成砍人,讓一個人領1.5倍的薪水做完所有的工作,真的做不完 就會尋求人力派遣、部分工時或退休回聘。 : 假設工作時數8hr : 你的工作有3分, 假設以現在的制度, 你只要請2個人, 然後免費加班, : 一人分1.5分, 公司給2個人薪水, 兩個工作機會(這種人如前面數字, 有30%之鉅) : 假使工作正常化, 什麼叫做工作正常化?請講一個普遍邏輯都知道的例子 : 工作一樣有3分, 妳要就請兩個人, 兩個工作機會, 然後給遠遠大於3份的薪水 : 要就請3個人, 三個工作機會, 給3份薪水. : 沒有傻子會選請兩個人給超過3份薪水吧, 都會選請3個人給3分薪水 : 職缺大量增加, 為啥失業率會一樣? 做法就是請三人,但是薪水基準下降,最終總支出不會超過原有水準 不然就是前一個答案,1.5倍到2倍的薪水做3人份的工作 附帶一提郭家軍就是專幹這種123法則,結果還是一樣沒有達到提升工作機會的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0.181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4.25.0.181 (04/17 07:50)
blc:他的意思是現在有免費加班,兩個人、兩份薪水加三份工。 04/17 08:01
houkoferng:照他的要求會變成一個人三人份的工作 04/18 21:20
houkoferng:然後領兩人份的薪水符合勞基法嚴格執行 04/18 21:20
blc:這也是個解法,至少爆肝還可以拿到加班費。 04/19 20:12
houkoferng:所以我才在結尾說郭家軍專幹這種事 04/20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