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versky0 (oversky0)》之銘言:
: ※ 引述《houkoferng (槍斃岡田救日本!!)》之銘言:
: 原文討論的是住宅區更新後還是住宅區的例子,
: 變更土地用途不在我討論的範圍內。
很多都市更新計畫是沒有土地用途變更的問題,因為本來就是沒落的商業區
如果說又改成純住宅,那就會碰到土地用途變更,這是都市更新的必然狀況。
: 你就這麼有把握不是你自己在亂解譯風險的定義?
: 怎麼不自己去查出來再指出我那裏和定義有所不同及你的用法是否完全和定義相同?
: 還是定義有廣義和狹義,我們用法有所不同?
: 也有可能是定義一樣,但是納入風險計算的範圍不同。
: 說別人不對卻不自行列出比較的基準及差異的部份,
: 我不認為這是有效討論的方法。
那就請你先論證所謂的建商與住戶的風險相同的部分在哪?
我開宗明義較講白了,將商推動建案必須要負擔各項不同的成本與不確定性
這種東西就是風險的來源,請問閣下的風險論點呢?
不要老拿那種套專有名詞方法,論證一下為什麼「建商」與「住戶」會承擔相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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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6.67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4.25.6.67 (04/23 08:27)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4.25.6.67 (04/23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