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槍斃岡田救日本!!)
看板Policy
標題Re: [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時間Mon Apr 26 06:52:41 2010
※ 引述《oversky0 (oversky0)》之銘言:
: 看懂內容和判斷內容正不正確是兩回事。
: 你寫 1 + 1 = 3,我看懂你要算一加一,但不認同答案是三,
: 你說是誰的問題?
你只是一直在死凹,拿一堆不適用的資料跟假設亂凹一通
然後說別人的答案是錯的,問題的根本就是你的認知不對
從一開始養地說就是你個人自創的說法,自用戶在養地在現實上不存在
: 1. 就算不轉手,房價的差異對屋主也是有差。
: 擁有一間二千萬的房子,和地震後變成擁有一間兩百萬的房子那個風光有面子?
面子問題就是其他目的,你目的不同了風險就不同
你根本就就是無視整個邏輯,記續亂套
: 丈母娘挑女婿,有不少把擁有的不動產價值列入考量。
: 2. 就算屋主無意也不打算轉手,現實上還是有可能被強制轉手。
: 碰到都更案,房價就會影響到都更後分配的比例。
與目的無關的東西,在風險計算上面就會忽略
: 3. 假設屋主買屋且絕對不會轉手脫離現實。
: 因工作地點變遷或家人生重病急需現金而轉手的案例多的是。
同2
: 4. 人總會死,屋主一定會有遺產分配的問題。所以房子最後一定會轉手。
同2
: 以上四點說明了價格風險對屋主而言是一定存在的。
你的價格風險的根本原因在於有可能需要轉手套現,這就是其他目的
你這種套法,只有一種結果就是風險無限大然後期望值會趨近於0
: 我沒有否定風險的定義。只是認為你目的的假設脫離現實,自然導出錯誤的結論。
你自己用脫離現實的假設法在那邊自high,還在那邊講別人的結論錯誤
: 自用戶購屋在 GDP 公式中是算投資還是消費,
: 資料本身已說明結果,
: 所以沒有我個人用錯地方或推導錯誤的問題。
: 你要挑戰資料正確性,
問題根本不在資料的正確性,而是你把中立的資料亂用
就像拿三角函數的公式套機率計算,然後說別人無法論證你的公式是錯的所以你的
結論是對的。這種隨便goolge一下亂套公式的方法,根本上大概就是國中生的程度
看在你還知道用google的份上,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你堅持的GDP公式當中
有一個基本設定讓你從一開始就是在自婊
你根本不知道GDP計算公式中,投資的定義在於「創造資本」,也就是你要創造
新資本存量才夠成投資,這種定義下GDP統記對於房屋買賣的統計只會計入統計
期間內的「新建屋」交易,「中古屋」因為不會增加資本存量就不列入統計。
你連你自己的論證工具會自婊,那只證明你連1+1=多少都不會算還說別人的
答案是錯的
有沒有拿公式自婊然後硬說別人答案錯誤的八卦?
: 這是我的前文
: ======================================
: 政府可以允許建商養地,為何原住戶就不行?
: 建商所謂的「風險」,原住戶也是一樣在承擔啊。
1.現實上只有建商的養地,你老兄自創一個原住戶養地說,從一開始就是自己在
自high
2.同學重複一次「機率事件」相同,一直在重複講這個跟風險很重要的問題
一直無視,然後不斷跳針。
今天縱使建商跟住戶碰到一樣的地震帶問題,兩個的風險也不會是一樣
縱使兩個都是投資目的,風險還是不一樣。
: ======================================
: 我只是要指出自用戶本身也是有價格風險,
: 所以建商養地的風險並不構成政府允許建商養地
: 而不準自用戶養地的理由。
現在又變成討論政府有沒有准許建商或自用戶準不准許養地了?
開宗明義就跟你講,你的養地說是自創沒有人用的。
建商養地的風險不是只有「價格風險」,而且都更也不是在養地
政府也沒有不准任何人養地,只是自用戶持有自用住宅就不會是養地
你只是不停的在為了你自己的自創創舉死凹活凹
: 前文中的「一樣」是修飾承擔而不是風險。
: 重頭到尾我都沒有要證明建商與住戶的風險是相同的。
哪個風險相同?
這時候又要用文法的問題來迴避?而且修飾也不是這樣用
不要自己連風險都講不清楚就在那邊跳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32.139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8.161.232.139 (04/26 07:03)
→ pillarofsalt:每年通過核定的都更案只有20件,本來就是不爽做 04/26 09:03
→ pillarofsalt:推錯 04/26 09:03
推 LORDJACK:所以一個案件的利潤沒有成本的二十五倍, 期望值就是 04/26 12:38
→ LORDJACK:負的 04/26 12:38
→ blc:成本是指寫計畫書給都更處看的成本嗎? 04/26 13:59
→ houkoferng:L大的25倍是怎麼細算出來的? 04/26 14:09
→ blc:下兩篇的4%都更成功率吧… 04/26 15:05
推 LORDJACK:奇怪我怎麼會推到這篇 04/26 21:13
→ volkov:一直強調風險 那就快點定義說明你所謂的風險為何 04/26 22:09
→ houkoferng:你自己都不舉證?還是都不翻文? 04/26 22:17
→ volkov:舉證什麼 說建商有風險的是你= = 04/26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