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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調查養地套利 國產局:原價買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9/115/2a51y.html 監委初步調查發現,93年至98年間台北都會區出售的國有地,有3成面積沒有開發,而沒 有申請建築執照案件,就轉手他人的面積高達5成,顯見「買地養地、轉手套利」情形確 實存在,甚至達到「政府難以控制」的程度。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則回應表示,在今年5月已公佈規定,特定條件土地,如果在2或3年內 沒有利用,就會用「原價」買回。 監察院指出,造成都會地區房價不合理的真正原因,各界說法不一,國有財產局已出售的 台北市都會區國有土地,有近半數沒有開發,業者等待價格上漲後再推案或直接交易土地 套利,搶地養地狀況,近乎政府難以控制的程度。監委李炳南、劉玉山對此提出主動調查 。 監委表示,經過初步調查分析結果,初步發現自SARS以後,93年起至98年底為止,台北市 都會區的國有土地共出售199案,總面積約19.1公頃。 其中,到98年底未曾申請建築執照者共有62案,另已申請建築執照而尚未開工者有13案; 這些仍未開發的75案土地,佔全部出售案的37.69%,面積約6.4公頃,則佔全部出售面積 的33.67%。 監委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在未申請建築執照的62案中,有32案已經轉手他人,面積約3 公頃,占未申請建築執照案面積的54.15%;而且標購土地取得的時間越久者,沒有開發就 轉手他人的情形也越多,部分案件甚至已經轉手3、4次以上。 監委認為,這些數據顯示,台北市都會區國有土地出售後,「買地養地、轉手套利的情形 ,確實是存在的」,將陸續追查相關政府機關是否涉有違失。 對此,國產局回應,為避免財團養地、圈地,以及哄抬地價,已在今年5月公布「國有地 附買回交易」原則,凡出售都市計畫區100坪以上,或非都市計畫區150坪以上的國有土地 ,如果在2或3年內沒有利用,國產局要用「原價」買回,這項措施將在台北市與台北縣率 先行實施。 ----------------------- 遏止養地套利 買回售出國有地 監委質疑財政部出售國有地,存在業者買地養地、轉手套利的情形。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 說,已建立國有地售後買回機制,可避免財團、建商養地、圈地,哄抬地價。 監委李炳南說,民國93年至98年間,國有財產局出售的台北都會區國有地,3成面積未開 發;未曾申請建築執照案件中,轉手他人面積達5成,買地養地、轉手套利情形確實存在 。 對於監委的質疑,國有財產局表示,已停止標售台北市區國有土地,並依行政院指示建立 國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後買回機制。 國產局說,台北市、台北縣位屬都市計畫地區面積在100坪以上者,得標人沒有在2年內( 須經都市設計審議者為3年)利用(即取得建造執照並開工),即以原價買回,以提高國 有土地出售後利用效率,可避免財團、建商養地、圈地,哄抬地價。 李述德說,政府會儘可能做該做的事,但是民眾在正常機制下公開標下國有地,民眾標下 後要如何處理,政府有什麼籌碼或條件可以限制民眾做什麼事情?不過,政府已經在今年 訂定買回機制,相信可以因應相關問題。 他也認為,有很多事情是老問題,而且不是一天發生,只是監察院做了調查凸顯這樣的問 題。 ------------- well,我不看好這個機制 得標者在得標後兩年內不開發買回 問題是,如果得標者在得標後兩年內轉售 第二手遲遲不蓋,又該如何收回? 如果得標者蓋了一小部份該不該收回? 如果得標者切割出售又如何收回? 我覺得這樣的機制目前看來只是「道高一尺」而已 除非未來國有土地全都以地上權的形式標售,兩年內不開放就直接收回 -- 契約註明收回後 得標者與第二手的民事權責自負 否則實際上要合法規避太容易 -------------- 附帶一提,如果這個法、辦法通過 那環保團體想做公益信託可能又要另外修法吧 因為他們就是想要買來不蓋的... -- 霖 鳳 宮 第三十首 丙癸 中吉 柳毅傳書 奉公謹守莫欺心 自有亨通吉利臨 目下營求且休矣 秋期與子定佳音 二零零九 三月 二十九 求於 三山國王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62.106
ccrimson:房巿熱快建快賣,房巿冷放著等買回,全世界找不著對開發商 07/30 16:29
ccrimson:這麼友善的政府了,拚經濟真是不遺餘力 07/30 16:30
dgfly:全面以設地上權的方式標售不是很好嗎??幹麻一定得用標售所有 07/30 16:38
dgfly:權又原價買回的作法呢??說實話這種方式也太消極的吧... 07/30 16:40
dgfly:起碼規定個標售者須附上開發計畫,兩年內應予以開發之類的附 07/30 16:42
dgfly:加條款,而且開發完成前不能轉售的限制條件,否則如oodh說的 07/30 16:44
dgfly:要規避實在太容易了 07/30 16:44
LORDJACK:請支持高地價稅政策 07/30 17:52
shouri:我認為應該要無條件沒收, 還買回咧, 太好賺了吧 07/30 18:20
ChallengerII:稍微想一下就知道這根本就是圖利財團的胡搞政策 07/30 22:14
ChallengerII:如果有諾貝爾官商勾結獎的話 這一定是第一 07/30 22:17
weitaivictor:標地回來 養地兩年 地價有漲就賣 地價有跌就原價賣回 07/31 13:30
weitaivictor:給政府 爽歪歪阿 07/31 13:30
oodh:對地主而言 掌握大塊方正的地較重要,再說 這兩年資金積壓的 08/01 02:16
oodh:的成本也是無償 了解房市的話應該不會認為這有圖利財團 08/01 02:17
ccrimson:銀行對國有地設定抵押信貸等條件寬鬆,成本遠比想像更低 08/0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