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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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政策] 青山電廠復建 法院判 不須再環評
時間Tue Aug 31 09:54:03 2010
青山電廠復建 法院判 不須再環評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00827000150&cid=1210
台電「大甲溪發電廠青山分廠」前年獲環保署有條件通過復建計畫的環評,但青山電廠下
游附近居民與鐘丁茂等環保人士與團體認為,環保署的條件籠統、青山電廠有應進行第二
階段環評卻未進行的違法情況,因而與環保署打起行政官司。不過由於無法提出具體證據
證明,復建青山電廠對環境與居民確有造成危害風險,昨天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
訴。
民國89年,921大地震重創青山電廠而停止發電,台電在95年底向環保署提出復建計畫
環評,環保署在97年9月間有條件通過青山電廠復建計畫。
大甲溪下游居民、前環評委員詹順貴、教授鐘丁茂等環保人士及生態與環保協會紛紛跳
出來表達反對立場,並主張,青山電廠發電量不符經濟效益,復建計畫將對當地環境不利
、環保署的條件籠統模糊、明確性不足,未具體說明相關條件的法令依據,以及應進行第
二階段環評卻未進行的違法情況。因此在向行政院訴願遭到訴願決定駁回後,向法院提起
訴訟。
不過居民及環保人士等的主張,並未說服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宣判,駁回鐘丁
茂等人所提訴訟;本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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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電廠復建案 居民行政敗訴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79486/IssueID/20100826/SecID/102
台電「大甲溪發電廠青山分廠」前年獲環保署有條件通過復建計畫的環評,但附近居民與
環保團體認為復建計畫恐重創當地環境,提起行政訴訟,今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
。
訴願書指出,位於大甲溪流域的青山電廠因九二一地震重創停止發電,台電在民國95年底
向環保署提復建計畫環評,環保署經過 3次專案小組審查,並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
會,在民國 97年9月間有條件通過青山電廠復建。
環保署當初提出的條件包括,台電應加強復育鄰近崩塌地、訂定對環境衝擊最小的施工計
畫、研訂大甲溪流域生態保育計畫、施工前依照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及審查結論訂定施工
環境保護計畫,並將計畫送環保署審查等。
不過,大甲溪下游居民及當地環保團體認為,青山電廠發電量不符經濟效益,復建計畫將
對當地環境不利,且環保署的條件籠統模糊、明確性不足,未具體說明相關條件的法令依
據。
另外,居民及當地環保團體認為,環評大會也沒有評估復建是否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環
保署有條件通過青山電廠復建的處分違法,提起訴願。
訴願書表示,環保署訴願審議委員會指出,環評結論是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辦理
,並經環評委員的專業判斷,辦理環評過程也沒有違反正當程序。
訴願審查委員會並認為,居民雖提出97年后豐大橋斷裂等案例,但無法證明與青山電廠有
條件復建有因果關係,因而將訴願駁回。
居民與環保團體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但今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仍可上訴。
對此,前環評委員、同時也是當地居民的詹順貴受訪表示,復建計畫爭議最大的部分,在
於台電除復建青山電廠,還要在當地建造 5.6公里的連外隧道。
他質疑當地地質經九二一地震衝擊後已不穩,計畫恐重創當地環境,因而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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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文轉貼山電廠的環評概要
和 第三次初審記錄
前面有貼,花蓮的水力發電廠也被抗議中
火力也不需要 水力也不需要 核能也不需要,電要從哪來我倒也是挺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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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
「掐倒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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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c:抗議的應該不是同一群人。 08/31 16:38
→ georgebb:把電線剪掉不供電 就不需電廠了! 09/02 09:31
→ georgebb:真的到無電可用時 人民就會接受必要之惡 09/02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