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dh:老實說,看不懂,請大家討論緊貼政策面,至少讓內容能提及或 09/09 16:37
→ oodh:看得出來是指哪些政策,這種一切都是(或不是)中國or台灣照抄 09/09 16:38
→ Mancer:陷入宗教式的左右之爭,板子真的會很不好看耶 09/09 16:38
→ oodh:西方歐陸or美國法制又不思配套 或是 一切都是官員心中沒有xx 09/09 16:39
→ fbasawa:台灣親友借錢風又不是沒有過怎麼轉變成銀行呢? 09/09 16:43
→ oodh:的論辯,我想大家把自己的想法說完就好了 09/09 16:44
→ fbasawa:看不懂是概念外之事,不要亂殺人的誡條是因為巴基斯坦 09/09 16:44
→ fbasawa:那種罪人概念的問題,有沒有關係啊?跟近代法制也有很大關係 09/09 16:45
→ fbasawa:你除了概念外有沒有認識外界的本領呢? 09/09 16:45
→ fbasawa:沒有就好好遵守古老的訓示 09/09 16:46
→ fbasawa:在這邊輸了就道歉是禮儀,有形表示出來。有穩固默示之法 09/09 16:48
→ fbasawa:的效力。 09/09 16:48
→ oodh: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 f大的思緒顯然有快過落字的情形 09/09 16:48
→ oodh:如果你想要別人和你作有交集的討論,最好沈澱下,寫慢一點 09/09 16:49
→ fbasawa:制度從禮儀來。要不然就沒有法院強制你道歉的法條 09/09 16:49
→ fbasawa:道德真和法律分離了嗎? 09/09 16:49
→ fbasawa:遷就你那封死的概念嗎?就沒有衝撞意識的問題嗎? 09/09 16:50
→ fbasawa:這裡是啥地方需要這樣高門檻才能廣收意見嗎? 09/09 16:51
→ fbasawa:你還是道歉以收正名之效吧此道歉又無關屈辱何不為呢? 09/09 16:52
→ fbasawa:快喔~這是行為規範喔如果沒思想驅動你這麼做那怎麼成立 09/09 17:01
→ fbasawa:需要高度意願的制度呢?每一項都關於我的負擔喔 09/09 17:02
→ fbasawa:要不然就不要用禮儀之邦 用意志之邦就好了標示出來 09/09 17:03
→ fbasawa:標示出來讓我好不來 09/09 17:04
→ atzkgb:這文比某個人沒有起承轉合的文好多了...但太多名詞我不懂@@ 09/09 23:04
→ kochs:太深了 請照顧平凡人好嗎@@ 至少對象說清楚Orz 09/10 18:11
推 downtoearth:.... 09/10 18:52
→ dgfly:真的看不懂...誰該道歉?? 09/10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