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sky0 (oversk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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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台灣法律病了 還是司法病了 還是人民不 …
時間Mon Sep 13 22:34:52 2010
目前的法典漏洞太多,想要有效地改善,我也認為要
重新制定法典才有辦法。但是要如何做到所謂的「鉅
細靡遺」,我想如果沒有新的辦法來製作這新的法典,
可能也只是另一套漏洞百出的法典而已。
我覺得編一套法典就像是在寫程式,
要寫出一個沒有 bug 的程式,
程式員必需本身有很強的邏輯概念,
能將所有的狀況分成「互不重複、全無遺漏」(MECE)的集合,
如此才能避免再出現「"不知""不備"還是"不能"」這種狀況。
再來是要有豐富的經驗,如此才能組織出良好的程式架構。
不過很遺撼的是,這兩個條件並不在我國立法委員的參選資格內。
雖然只是我的一個模糊概念,但我覺得法律界應該
參考一下程式設計師的一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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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158.241
推 LORDJACK:這樣就不用花那麼多時間把法官教育成一個CPU了 09/14 01:11
推 kochs:這不太可能 機器是死的 人是活的... 09/14 09:19
推 LORDJACK:我說錯了, 我邏輯真差, 應該說那就不枉法律體系把法律人 09/14 14:52
→ LORDJACK:訓練成一個CPU了 09/14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