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hearted (政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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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竹縣開先例 未婚生子可領生育津貼
時間Thu Sep 16 22:03:32 2010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1050201x112010091600163,00.html
竹縣開先例 未婚生子可領生育津貼 放寬補助標準每胎1萬元 須設籍滿1年以上並辦出生
登記 5月11日起實施至8月底已有52人受惠
2010-09-16 中國時報 【羅浚濱/竹縣報導】
新竹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決議,放寬縣內婦女生育津貼的補助標準,讓未婚生子
的婦女也能申領每胎一萬元的生育津貼,這項社會福利是全國首見,已從今年五月十一日
開始實施,截至今年八月底為止,有五十二位未婚生子的媽媽受惠。
新竹縣從八十七年實施婦女生育津貼,規定合法婚姻生育的婦女才能申領津貼,但
沒有合法婚姻的婦女生子不能申領,縣內每年新生兒約有六千人,每年編列六千萬元經費
。
縣府婦幼福利科長林煥銓表示,由於社會價值和家庭觀念改變,很多不婚的單身婦
女或同居不結婚的婦女,生孩子的現象在這幾年很普遍,常有未婚生子的媽媽,打電話向
社會處抱怨,「同樣是婦女生孩子,為何不能領生育津貼?」
林煥銓說,這些會為爭取權益的媽媽,年齡在廿五到卅五間之間,都說不想結婚,
自己可獨立撫養小孩,或與同居人一起照顧小孩,未成年生子的很少,初步估計,新竹縣
未婚生子每年大約有二百多人。
去年底,新竹縣婦女權益促進會討論婦女生育津貼執行情形,委員之一的律師許美
麗與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林秋宜等人,認為婦女生育津貼在定義上,並沒有針對合法婚姻,
結婚生子和未婚生子的婦女,權益應該一視同仁。在法界委員提出的婦權見解下,委員會
決議通過修正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計畫,放寬未婚生子的女性也可申領每胎一萬元的生育津
貼,並從今年五月十一日起正式實施。
社會處長蔡榮光表示,開放未婚生子婦女申領生育津貼,只要夫妻之一方或未婚婦
女,設籍並續居住新竹縣滿一年以上,且新生兒在竹縣辦妥出生登記者,就符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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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09x112010091600481,00.html
婦女團體擔憂:鼓勵未婚生子
2010-09-16 中國時報 【羅浚濱、胡欣男、陳育賢、陳慶居/綜合報導】
桃園部分鄉鎮市、新竹市、苗栗縣都有生育補助,其中以新竹市的補助條件最優厚
,三胞胎以上補助十萬元。不過,上述補助對象都必須是合法婚姻關係的孕母,不像新竹
縣擴及於未婚孕母;新竹縣一些婦女團體甚至撻伐此例一開,豈不是鼓勵未婚生子?
竹北市婦女會理事長劉張麗玉說,這項措施可能會鼓勵年輕人或未成年的青少年隨
便生孩子,造成不好的社會風氣,小孩在沒有父親的環境成長,人格發展可能會有影響。
新竹縣婦女會理事長林何惠美說,她的觀念保守,不贊成未婚生子,只有合法婚姻
生的孩子,才能在正常家庭成長,現在未婚生子好像很平常,還能領一萬元的生育津貼,
金額雖不多,還是不太適合,更重要的是,未來孩子如何教養才是問題。縣府社會處婦幼
福利科長林煥銓說,新竹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有要求注意防範未成年生子問題,目前未
婚生子申領生育津貼,還未發現有未成年者,日後如發現會派員去了解家庭狀況。
新竹市生育津貼,除必須居住滿一年,且是合法婚姻關係。第一胎補助一萬五千元
,第二胎兩萬元、第三胎兩萬五、雙胞胎五萬元、三胞胎以上十萬元。
桃園縣蘆竹與楊梅原本都是每胎補助五千元,兩公所為拚縣轄市,提升到第一胎六
千元、第二胎一萬元,第三胎以上兩萬元,不限胎數。但兩公所都強調,生育補助是針對
結婚生子,非婚生子不在補助範圍。
苗栗縣今年五月一日起實施的生育津貼補助金大幅加碼,從原先每胎三千元提高為
三萬四千元,每胎第一年補助一萬元,第二至第四年每年再領八千元。此一補助都須合法
婚姻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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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8x112010091600661,00.html
一視同仁 竹縣未婚生子也可請領生育津貼
2010-09-16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彭清仁】
在各縣市社會福利中大多有婦女生育津貼,但未婚生子卻一樣能領生育津貼的並不多
見。新竹縣政府有鑑於台灣人口出生率持續下探,邁入少子化社會,從今年五月份開始,
放寬未婚生子的女性,也可申領每胎一萬元的生育津貼,這項政策實施四個多月來,約有
五十位未婚媽媽受惠。不過縣府強調,並不是鼓勵未婚生子,而是希望未婚生子的媽媽們
,也能享有當媽媽的福利。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長蔡榮光表示,新竹縣政府從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開辦婦女生育津
貼,但原本的規定只有合法婚姻下,生育的婦女才能申請津貼。不過有鑑於台灣人口出生
率持續下探,而且即使是未婚婦女,也一樣具有媽媽的身份,因此新竹縣政府在今年的五
月十一日開始,開放未婚生子的婦女申領生育津貼,只要夫妻之一方或未婚婦女,設籍並
繼續居住新竹縣滿一年上,且新生兒在新竹縣辦妥出生登記者,就符合申請婦女生育津貼
的資格。
蔡榮光處長也不諱言的指出,新竹縣除了竹北市之外,其它的十二個鄉鎮,目前仍是
傳統的鄉鎮,未婚媽媽們大都不願曝光,因此不少未婚媽媽,對縣府這項福利並不清楚,
甚至礙於顏面,不願申請婦女生育津貼;而縣府開放未婚婦女申請生育津貼,並不是鼓勵
未婚生子,而是希望未婚媽媽,也能享有一樣的待遇,而且一般而言,未婚媽媽更需要幫
助。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新竹縣今年六月份的粗出生率全國第一,去年粗出生率則
是全國第二,去年人口增加率則是全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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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到發放生育津貼 現在到申領對象 算是延續討論吧
我認為即使未婚生子有道德規範上的爭議
相較所謂的"正常"家庭 這些家庭可能更需要補助
我同意這樣的做法
如果發生育津貼是因應少子化的政策目的
那對象也應該不限未婚已婚
又想到會不會有父母為了領津貼 生了小孩卻不撫養
這種不人道的事應該不會發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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