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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great08 (厚黑海賊團長--四權)》之銘言: : 我覺得 自治區其實不用鄉鎮市這麼大 或者縣市那種層級 : : 可以在村里層級加以解決啊 然後再慢慢擴大到鄉鎮市 : : 然後讓原住民各族組成原住民聯合議會 讓他們可以自己結合起來向中央請願 : : 像紐西蘭那樣 引進"少數否決權" : : 凡是涉及到原住民族自治事務者 沒經過該議會同意不得通過 這種做法在實務上有困難, 1.最近走訪數十個原住民村里,原住民的部落其實連村里都還稱不上 一個村往往都有三到五個部落,而中間的經營狀況落差也非常大。 2.會把他跟鄉鎮綁在一起,是因為現在地方自治最後可以有決定權的 到鄉鎮市,以下雖然號稱是自治單位但幾乎就是執行單位而已。 3.少數否決權是很理想的東西,不過我國的原住民連國會議員代表權的分配 都快搞不定了,還談聯合自治跟少數否決權。 : 怎可能完全照顧到或注意到原住民各族的文化差異與經濟社會利益呢? : : 最後是原住民的生活範圍往往在偏鄉村的地方 對於政治較少關心(自己族內事務例外) 這點是天大的誤會,多數的部落幾乎都是老人跟小孩留著,年輕人都去都會發展 而原住民的部落現在通常都依靠社區發展協會跟部落的酋長帶領。 另外我在鄉鎮公所接觸到的承辦人,不少都是原住民籍的,不過各自的態度落差很大 : 看看德國與各國如何對待猶太人 以及之前在台灣歷史上漢人對待原住民的方式 猶太人會被討厭有很特別的原因,因為猶太人是「社經地位」比較高的少數民族 就跟華人在東南亞的狀況類似。 : 但是至少在原住民自治法中應該要讓原住民參予之 這個法案本來就是原民會提的,原民會的一定會參考原住民的觀點。 只是有沒符合某些特定團體的觀點就不一定了,所以現在有團體出來放話 跟有沒有原民參與是兩回事,而且讓原民參與還有一個迷思,台灣原住民各族之間 的政治權力不平等,光這件事情就足以讓原住民族之間吵一段時間。 每次要認定新的原住民族,反對最力的往往就是現存的原住民族。 法律本來就是人與人互動後的結果,所以直接講法律最理想該怎麼那是比較 理想的做法,但實際上可能會無法得到這樣的結果。 另外關於自治的部分,自治或許是一個權利,但範圍的大小是可以討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74.78
stevegreat08:謝謝 我會再去深入研究的 09/26 15:09
houkoferng:我忘記以前是歷史版好像有寫過,為什麼猶太人 09/26 15:19
houkoferng:在歐洲令人討厭,其實最重要的原因是放高利貸 09/26 15:19
stevegreat08:歐洲放高利貸的人也不少吧..... 09/26 15:21
我大致講一下,以前歐洲文化是教廷的天下,基督徒是不可以放高利貸的 所以名目上誰可以放高利貸?當然就是不信新約的猶太人 所以猶太人從中世紀開始在歐洲就跟放高利貸畫上等號,資本主義化之後 放高利貸的猶太人,就從放高利貸變成「銀行家」、「企業家」,掌控很多歐洲 國家的經濟(奧地利、德國) 接著一次大戰之後,戰敗國的怨憤加上經濟恐慌各國的經濟衰退,左派思潮跟右派思潮 同生,所以這些人就變成令人厭惡的對象。 猶太人算是很優秀的種族,基本上根本不太算弱勢少數民族,如果是弱勢還可以把持 世界最強國家的輿論跟知識界?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1.249.174.78 (09/26 15:28)
downtoearth:較團結也是被排擠的因素之一,台商就是差在沒這麼團結. 09/26 18:16
Zsanou:推這篇,實際推動的難處往往都需親身了解才型..... 09/26 21:22
dgfly:推H大,而且我認為除了維護自己的文化外,觀念跟思考也應該 09/26 23:00
dgfly:隨時代進步的 09/26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