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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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政策] 沒錢沒權沒地 原民批空殼子
時間Sun Sep 26 20:09:21 2010
※ 引述《houkoferng (岡田:果然不是天天過年!)》之銘言:
: 這種做法在實務上有困難,
: 1.最近走訪數十個原住民村里,原住民的部落其實連村里都還稱不上
: 一個村往往都有三到五個部落,而中間的經營狀況落差也非常大。
: 2.會把他跟鄉鎮綁在一起,是因為現在地方自治最後可以有決定權的
: 到鄉鎮市,以下雖然號稱是自治單位但幾乎就是執行單位而已。
: 3.少數否決權是很理想的東西,不過我國的原住民連國會議員代表權的分配
: 都快搞不定了,還談聯合自治跟少數否決權。
: 這點是天大的誤會,多數的部落幾乎都是老人跟小孩留著,年輕人都去都會發展
: 而原住民的部落現在通常都依靠社區發展協會跟部落的酋長帶領。
: 另外我在鄉鎮公所接觸到的承辦人,不少都是原住民籍的,不過各自的態度落差很大
: 猶太人會被討厭有很特別的原因,因為猶太人是「社經地位」比較高的少數民族
: 就跟華人在東南亞的狀況類似。
: 這個法案本來就是原民會提的,原民會的一定會參考原住民的觀點。
: 只是有沒符合某些特定團體的觀點就不一定了,所以現在有團體出來放話
: 跟有沒有原民參與是兩回事,而且讓原民參與還有一個迷思,台灣原住民各族之間
: 的政治權力不平等,光這件事情就足以讓原住民族之間吵一段時間。
: 每次要認定新的原住民族,反對最力的往往就是現存的原住民族。
: 法律本來就是人與人互動後的結果,所以直接講法律最理想該怎麼那是比較
: 理想的做法,但實際上可能會無法得到這樣的結果。
: 另外關於自治的部分,自治或許是一個權利,但範圍的大小是可以討論的。
其實我一直覺得很神奇,或許是我只知道「大家」說的,不知「大家」做的,
原住民族自治與地方自治的內涵,應該是一個民主國家的基本內涵,
但是有誰會在意呢?
除了台北市外(勉強算個高雄市),有哪個縣市真的可以實行自治,
尤其在台灣這個單一國家,很多權限很模糊的,
話說回來原住民族自治,他們本身自己到底需不需要保障呢?該如何保障呢?
就跟金門、馬祖、澎湖、宜花東等地方一樣,光有席次有用嗎?
多數決是台灣已經承認的民主價值了,但是卻完全忽略少數,那這樣民主不也是作一半?
況且設置原住民族自治區這種議題,似乎不是所謂的「政策」了吧,
應該只是政治理論或憲政層面的討論了,畢竟憲法並無保障團體人權的明文,
台灣人沒有民主腦袋去思考所謂的法理,只知法條文字而已。
原住民族自治的方法,有三種層級:
第一、屬憲法層面,加入原住民族一章或者在國民基本權利上增加原住民團體人權等。
第二、在立法院設置原住民族自治諮詢會,且須有各族代表,凡是涉及原住民事務者,
都應送至該委員會審查,或由該委員會提議。
第三、設置原住民文化保留部落,甚至集合起來設置各族自治會議,作為諮詢機構。
以上是由高至低的保障模式,但是就如h大說的,這在實務上有點困難,畢竟Who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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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2.162
→ midas82539:這篇文章感覺很像笑人洗頭洗一半不如乾脆不要洗... 09/26 23:53
→ midas82539:喔,我看到前一篇文章,所以你的立論是要重寫遊戲規則 09/26 23:55
→ stevegreat08:請看清楚我的用字----最好的情況下 順便連憲法也重寫 09/27 00:39
→ stevegreat08:應該現在國際籃球規則 不會再用籃球創立時的規則吧.. 09/27 00:40
→ mackywei:我對於新憲法舊人民這個情況感到困擾。 09/27 00:45
→ mackywei:但修憲議題在台灣有個"沛公"(統獨)在,你保證不是項莊嗎? 09/27 00:48
→ stevegreat08:如果會怕 就趕快解決 避重就輕逃不了一世 09/27 03:51
→ stevegreat08:就算過了鴻門宴 "沛公"還不是完好如初 政客再笨 09/27 03:51
→ stevegreat08:總不能砸了自己的飯碗吧 09/27 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