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ventis:見解於法不合,都市更新只有三種列舉的處理方式,見都更條例 10/19 13:41
→ Eventis:第4條,重建/整建/維護,其共通都具有"*改進*區內公共設施" 10/19 13:42
→ Eventis:基於此,依同法21條第7款,都事更新事業計畫應表明"區內公共 10/19 13:43
→ Eventis:設施興修或改善計畫,含配置之設計圖說." 10/19 13:44
→ Eventis:不過,當然,什麼"改進..."的,並非確定的概念,服務設施水準 10/19 13:45
→ Eventis:什麼的也不是容易被評價的東西,不過實際上狗屁倒灶是實際 10/19 13:45
→ Eventis:上(起碼建商會有一嘴漂亮的計畫書,及乍看合乎計畫的成果), 10/19 13:47
→ Eventis:應然(規範)上都更應該做到的,嘴砲上還是得應付一下的. 10/19 13:48
→ Eventis:至於錢?請看53條,條件滿足時,可以要求政府買單的. 10/19 13:51
→ oodh:你說的和我提的不矛盾,建商在賺容積率的時候就為都更條例 10/19 18:33
→ oodh:調整他的設計來增加建築物的公益了,「區內的公共設施」也就 10/19 18:33
→ oodh:增加停車格之類的,並不是要另外再拿一筆錢一塊地去造橋鋪路 10/19 18:35
推 larusa:主要還是在如何控制建商在有"合理"報酬的情況配合進行都更 10/19 18:57
→ larusa:而不是讓都更成為建商本身利潤最大化的工具 10/19 18:58
→ Eventis:都更條例未規定公共設施,請參考都市計畫法42條以下,關於公 10/19 21:03
→ Eventis:共設施的範圍,並非那麼狹隘;並且這才能體現為何要有27條, 10/19 21:14
→ Eventis:所有公有土地及"建築物",一律參加都市更新,並依都市更新計 10/19 21:15
→ Eventis:畫處理.44條"經政府指定額外提供之公益設施,其產權無償登 10/19 21:17
→ Eventis:記為公有",以及28條對於因都更而取得公有之土地,"建築物" 10/19 21:19
→ Eventis:或權利,其處分或收益排除其他法令限制之部分.至於到底要不 10/19 21:21
→ Eventis:要建起來還是單純規劃為保留地,本來就是另一個問題,但這不 10/19 21:22
→ Eventis:代表把人住的房子蓋好就算了.都更條例基本是延續都市計畫 10/19 21:23
→ Eventis: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中關於舊都市之更新而來,可參考其一之手 10/19 21:36
→ Eventis:段如平均地權條例之市地重劃(56I(2),注意其雖未使用更新字 10/19 21:37
→ Eventis:樣,但參同法53I(2),可知其本質上即舊都市之再開發行為,即 10/19 21:38
→ Eventis:都更條例定明說明中的對"都市早期發展地區重建,整建,及維 10/19 21:40
→ Eventis:護工作"之一種型態),而平均地權條例61條即可看出公共設施 10/19 21:45
→ Eventis:以同時興建為原則,延後另行處理為例外. 10/19 21:46
→ Eventis:都市之更新本即包含各公共設施之更新,重新規劃,利用,計畫 10/19 21:47
→ Eventis:中自當一併處理,否則亦無需就財政面予以補助,並且給予容積 10/19 21:49
→ Eventis:獎勵,在在可見並非就是蓋好房子,留留空間出來,就拍拍屁股 10/19 21:49
→ Eventis:大發利市去了,這種吃人夠夠整碗捧去,把社區實質上整體開發 10/19 21:51
→ Eventis:的工作全部留給政府擦屁股的計畫,就是圖利財團,官商勾結這 10/19 21:52
→ Eventis:頂帽子光明正大罩下來的地方-.- 10/19 21:52
→ Eventis:更新區小的時候固然可以只涉及到舊住宅區窳陋老舊住宅的翻 10/19 22:03
→ Eventis:新,然而更新區大到一定規模時,這種放任就毋寧是把一塊好好 10/19 22:04
→ Eventis:的舊市區,經過更新之後變成只剩下住宅的荒地-.- 10/19 22:05
→ oodh:實際上他們在反對的就是區域小的都更該不該為了停車位、綠建 10/20 08:17
→ oodh:築、好好看等政策方向(被市府認定的公益)而取得容積率;至於 10/20 08:19
→ oodh:大規模的都更幾乎都有政府在主導,幾乎都配合了政府的新公設 10/20 08:19
→ oodh:車站、巨蛋、文藝中心… 在操作,反而沒有公設縮水的問題吧 10/20 08:20
→ Eventis:"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下降"<---前提. 10/20 22:35
→ Eventis:如果要主張前提不真直接跳過就可以了,不必再基於錯誤的前 10/20 22:36
→ Eventis:提進一步推導究責:) 10/20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