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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之銘言: : : 推 kevinjl:反對過於強調的地方自治,尤其是民主。**反對你但推你敢講 11/30 04:27 地方自治 方式很多種 其實我是在推你說你反對...,尤其是民主。 反對某一種地方自治的方式,不該說反對地方自治(加了過於強調,好像也沒差) : : 地方自治很好,這我沒意見,地方自治重在民意反映,我不反對。 : : 但是,既然為「自治」不就應該能夠「做點事」? : : 嫌民意代表的數量不多嗎? : : 為何設置村里長選舉後,鄉鎮市民代表又以複數選區選出呢? : : 假設鄉鎮市民代表用單一選區選出,那麼必然需要去經營選區吧, : : 又何必再多個村里長選舉? : 這應該是過去資訊不發達時代的過度期 既然直轄市沒有區級的民代與區長選舉 那麼縣之下的鄉鎮自然也不必鄉鎮級的民代與區長選舉 我認為這樣全國的制度才能一致。 村里長民選的必要,前面都已經說過了 : 況且鄰長可以被村里長推薦,鄉鎮市聘任,難報不能給鄉鎮市民代表推薦? : : 況且實際的做事,還有村里幹事吧,為何會想要保留村里長呢? 比例的關係 你知道一個鄉鎮有多少個村里嗎? 這個數量的人事命令根本超出地方首長的能力 最後根本就是誰關係好就上了,談不上什麼監督管理。 還有 你選出來的民代,做出讓別的村里不爽的決定 你根本不痛不養 所以鄉鎮民代只要滿足最大票數的鄉民支持就好了 甚至鄉鎮民代是複數選舉,所以也不是最多民意支持 而是保證當選的票數利益就好了。 其實讓縣市議員去監督政府施政就好了 更改選區劃分,讓一選區只選一名議員 這樣就不會有走偏鋒的議員出現了。 : : 真要自治,不是應該讓人民「直接選舉」官員嗎?為何還要藉由代議士? : : 真要說人民不懂政治,那麼選舉代議士後不也是不能監督嗎? : : 中央、縣市、鄉鎮市都有民意代表,那是因為幅員過大,事務複雜, : : 要落實地方自治應該就是要讓人民能夠「親自」決定官員與制定規定吧, : : 與其繼續選舉這種多數人口中類似民意代表,又是法定行政官員的官員, : : 不如,直接以「功能」方式畫定區域,各區域選一名負責,不是嗎? : : : 這才是,我對於村里長選舉應該廢除的理由。 : -- 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2.199
suwilliam:煩請標示文章分類~謝謝(若24HR內未修改由板主代為修改) 12/01 14:07
stevegreat08:我是覺得地方自治要真正能夠選官員, 12/01 22:07
stevegreat08:而非選一堆民意代表,要反映民意民意或接受陳情 12/01 22:08
stevegreat08:自然有行政程序法呀,幹麻一定要有民選官員專門負責? 12/01 22:09
kevinjl:你看上電視的陳情 都有民代(立委或議員)陪同 為什麼? 12/02 08:59
kevinjl:就是行政程序 怠慢延誤不理你啊 12/02 09:00
midas82539:不要一直覺得..公共政策的非決策non-decisionmaking 12/02 15:04
midas82539:先看看,然後去看看實際怎麼運作再說嘴好嗎.. 12/02 15:05
midas82539:紙上談兵也要根基於現實才能說嘴呀 12/02 15:06
kevinjl:和平鄉變成和平區,民選變官派舊和平鄉需民選之理由何在? 12/02 16:51
stevegreat08:是啊,昧於現實,啥也甭提了,但是別忘了該怎麼做, 12/02 20:47
stevegreat08:就應該要怎麼做,不然以後民意代表關說足矣, 12/02 20:48
stevegreat08:把行政程序法法廢了!反正法律制度不敵人治,不是嗎? 12/02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