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william:還是不得不推一下了...... 12/14 08:36
※ 引述《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之銘言:
: 沒有冒犯的意思,但我想討論還是應該先從最基本的邏輯來看
: 你的基本論述「大學不需要提供學生實務課程」
你應該沒看到之前我與a大的爭辯,讓你產生這樣的誤解。
「大學不需要提供學生實務課程」這句話說重了,
到底實務課程到底對大學生而言是什麼,這才是重點。
我的基本論調是「大學不應該以代替『職業學校』做為職業訓練的地方」,
更不應該以「工作」為出發,去考量課程規劃與大學發展,
大學應該是個研究機關,基於此立場實務課程對大學重在「知」而非「用」。
: 當這個論述的對象是泛指整個大學時,
: 反對者只要舉出任一反例就可反駁這個論點。
: 但當我們提出理工科系需要實務課程 => 你認為這是特例
: 當我們提出法學院需要實習課程 => 你認為這是特例
: 當我們提出醫學院需要實習課程 => 你認為這是特例
: 當然還有很多科系會需要實習相關經驗的,
: 例如新聞、廣告、設計、藝術、體育、教育、農水產
: 不知你是否認為這些都是特例?
: 那麼對於一個論點而言,是否特例太多了一點?
: 我想在這方面由s大提供的理據,最多只能支持
: 「大學人文社科領域中的某些特定科系,不適合提供實務課程」
我並不否認其實很多課程需要實習,
甚至應該說大學生的本分是在探究事理,關心社會,發展國家的知識,
換言之,熟知實務運作對大學生而言,到底應該是代表什麼呢?
難道是為了「工作」而已,若以為是,應該是出社會而非呆在學校。
義務教育是在社會化兒童,大學的教育難道還是「社會化」?
如果大學與義務教育並不相同,到底差在哪裡呢?
而我反對「大學=職業訓練所」,自然也是因為兩者對於食物經驗的差別。
: 而且我碰巧因為興趣有修過一點點學士後法律系的課程。
: 辦理學士後醫法學院的原因,
: 除了一部分是供給大學部非相關系所的人一個修讀機會以外,
: 另外的原因主要是希望法醫人才能多點其他領域的知識或社會歷練,
: 但這些不就與實習課程能提供的類似嗎?
實習課程到底是在訓練能力,還是社會歷練呢?
譬如把你丟到工廠,或把你丟到律師事務所,是增加蛇摩部分呢?
: 而是否你知道,不論是否為學士後法律系,
: 法學院的教授都很鼓勵學生能趁寒暑假去律師事務所打點雜工,
: 學習更多處理實際案例的經驗嗎?
: 當然我承認光是一個實習學程不會讓學生完全能適應實際社會狀況,
: 但比起完全沒接觸過的學生而言,絕對是大有幫助的。
: 至於實驗課有沒有幫助,我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理工學生都會說有幫助...
法學院的教授們之所以會鼓勵他們到律師事務所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呢?
那是因為近來讀的學生很多是以「取得考律師、司法官的資格」為出發點,
那為了要熟析實務見解,自然親眼去看比在坐在電腦前讀判例來的迅速確實,
對於日間部大學生們,法學院的教授們反而會要他們先不要去考律師,
反而多去外面先熟析外頭的實務,哪怕是是商務、公務、工務等,
法律系的學生們光是讀校內教授的「獨門見解」與「通說、實務見解」,
就已經喘不過氣了,難道還會特地到律師事務所?
更遑論,很多大學生呆在法律系的原因,是因為趕快畢業,
那麼對那種人真的有幫助嗎?
並非每個就讀同一系的學生,都是相同的想法,
那麼系上開的實務課程真的有用嗎?那實務課程要開什麼呢?
: 當你的前提假定實習課程的成果面試官完全看不出來,
: 那麼推導出實習課程不重要的結論一點也不奇怪。
: 但這樣的前提真的是正確的嗎?
: 如果如你所說企業永遠只會按照同樣的學校名字排名,
: 如果如你所說的大學通通同質,
: 那麼每年的產業愛用學校、企業愛用學院都是怎麼出來的?
: 光是台清交成四間名校,每年的排名也都不盡相同...
: 基本上你的假設已經否定學校辦學的意義了
: 況且就業市場並非你所想的那麼小,
: 大公司的確只會挑台清交成的學生,
: 但很多中小企業還是會招收較後面學校的學生的,
: 難道說非台清交成出身的理工學生在台灣就百分之百失業?
: 這樣的假設似乎不太符合現實。
我這麼說好了,理工科的工作機會有哪些?
再說了,如果大學不同質,那麼「質」的區分是?
我如果說,大學生的「質」在腦袋,而非學歷文憑,
那麼面試官會如何看待呢?
我舉台清交成四校是最有感覺例子,
你提出那個企業愛用的排名所創造的口碑,
難到不是企業主用來僱用人的考量之ㄧ,
再加上某些學校聽說有學長拉拔學弟,只要人數夠多的話,
那麼又是怎樣的光景呢?
姑且把上述這些當作是大學形式上的「質」。
如果各大學內部其實教的東西同質,外界用來評斷學生的是?
如果各大學內部其實是不同的質,外界又是用什麼來推測呢?
理工科並非都失業,但是其就業的領域呢?
是當初在實驗室或工廠實習的那些嗎?還是其他的呢?
因此,我想已經說的很清楚,並非不重實務知識,
但是到底是什麼樣作用,這是應該要先理解的。
: 我想,這裡的論點有個很嚴重的概念混淆,
: 「大學提供實務課程」不代表「大學只提供實務課程」
: 也不代表「大學不培養領域知識、不培養專長」
: 事實上雖然對於不同學校不同科系,理論和實務的比重多少有些不同,
: 但兩者間都是互相配合的,
: 以人文學科舉例,
: 就像倫理學不是只會唱高調,
: 而是積極去討論面對實際生活狀況、利害關係的時候應該如何因應。
: 教育心理學也不只是討論心理學理論上的概念,
: 而是探討實際教育環境中,心理學的知識能提供什麼幫助。
: 人文學科的理論並非如你所想的一遇到實際狀況就會完全崩潰,
: 積極去認識理論與實際狀況的互動是一項很重要的發展方向。
大學四年是唯一,可以抱著書,可以大聲批評時事,大力抗議,
可以規劃自己的時間,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
但是一到了社會,你還有多少時間可以讀書?
很多升遷機會要靠考試,要靠學歷與專業知識,
當你就業了,多少人有心去繼續進修呢?
有時候進修部或學士後依學系或法學系,他們是多麼辛苦啊?
跟日間部上的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的心力與精神要花多少呢?
我看過他們有人不但想修完,還跑去日間部雙主修,放棄工作,
那麼大學生為何不能呢?認為大學所教不是自己要的,可以休學工作,
在此重申,我絕非討厭實務課程,但是要知道自己的定位是什麼。
大學是個學術研究機關,不是職業訓練機關,
我的一切立論,都是從這點出發,
因此支持學風自由、教學嚴謹、促進產官學研合作,這才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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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有在這個時候,這個地方,
被正在這裡的我們互詡為天才,走出面前這扇門,
我們就什麼都不是,只不過就是個人,而不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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